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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

定和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不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郭家利、朱虹、胡子谨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