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刘瑞深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
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刘瑞深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的运作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王立林先生、侯双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经核查,王立林先生、侯双江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亦未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备担任公司
董事的任职条件。王立林先生、侯双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
专业能力,满足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王立林先生、侯
双江先生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立林先生、侯双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龚国伟、胡子谨、汪斌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