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顺利办 公告编号:2019-028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 8 号宝盛广场 C 座 1 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裁彭聪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 称股东)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 343,486,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65,799,353 股的 44.8534%。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343,427,4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65,799,353 股的 44.84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65,799,353 股的 0.007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李杰利律师、沈旭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同意 343,434,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7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同意 343,434,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7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同意 343,434,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7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同意 343,434,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7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同意 343,434,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7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同意 343,434,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7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同意 343,434,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7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杰利律师、沈旭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