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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迪投资: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2021-04-29  

                        关于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861 号
   关于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861 号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迪投资”)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638 号带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
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
中迪投资 2020 年度净利润为-306,254,727.21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87,987,939.82 元,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该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
对中迪投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
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第 1 页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
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
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
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
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
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如下: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存
在可能导致对中迪投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但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所以公司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部分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

    三、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
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资产总额
    使用的百分比:0.2%
    选取依据:2020 年中迪投资因疫情等原因,无新房产项目交付,
收入规模较小,故我们选择资产总额的 0.2%计算重要性水平。
    计算结果:7,760,000 元
    上述基准与上年度发生了变化,根据中迪投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相关变化情况,我们认为按照资产总额确定财务报表整
体重要性更加合适。




                         专项说明第 2 页
    四、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迪投资为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福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季妍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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