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7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9 号中纺大厦 3 层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5.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孝诚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2 名,代表股份 82,457,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7.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5 名,代表股份 71,976,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4.05%;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名,代表股份 10,480,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 的 3.5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698,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55%; 弃权 41,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698,87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6.90%; 弃权 41,221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36%。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三)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四)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五)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八)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5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34%; 弃权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5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5.40%; 弃权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86%。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3,71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40%;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72,19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2.74%; 反对 8,7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德芳、王以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