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迪投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12-2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
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证券部门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或授权,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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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
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
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六)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
无法履行职责;
(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
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
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八)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
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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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
宣告无效;
(十)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三)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五)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六)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
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
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
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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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相关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证券交
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
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事项进程
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相关公司,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
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
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到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相
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
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
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
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
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
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或者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时,除按照规定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
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
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
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
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程序:
(一)当内幕信息发生时,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应依据各项法规制度及时控制内幕信息的传递和知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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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如实填写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确保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准确性。
(三)董事会秘书进行必要的核实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并按有关规定
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内幕知情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
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
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应进行核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
二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
起至少保存十年。
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证券交易所。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
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12 年 3 月 30 日施行的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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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一: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
附件二: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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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
内幕信息事项:
知情人
姓名/ 证件 证件 知情 所属 关系 亲属关系 亲属关系人 知悉内幕 知悉内幕 知悉内幕 知悉内幕 登记 登记 联系 所属机
职务 通讯地址
名称 类型 号码 日期 单位 类型 人姓名 证件号码 信息地点 信息方式 信息内容 信息阶段 时间 人 电话 构类别
*
注:1、知情日期格式:YYYY-MM-DD;登记时间格式:YYYY-MM-DD HH:mm;
2、当内幕信息知情人为公司高管等直接知情人时,“关系类型””栏填“本人”,“亲属关系人姓名“及”亲属关系人证件号码“无需填写;
3、当内幕信息知情人为直接知情人的亲属时,“关系类型”栏填相应的亲属关系,“亲属关系人姓名”及”亲属关系人证件号码“栏分别填高管的姓名、证件号码:
4、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
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5、姓名/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知情日期;所属单位;关系类型;知悉内幕信息地点;知悉内幕信息方式;知悉内幕信息阶段;登记人;登记时间;知情人所属机构
类别等栏目都是必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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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简称: 公司代码:
所涉重大事项简述:
交易阶段 时间 地点 筹划决策方式 参与机构和人员 商议和决议内容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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