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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迪投资:中迪投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2-12-23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2-14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远程通讯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远程通讯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远程通讯会议:鉴于目前北京的疫情管理情况,为保护公司股东、股
      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远程通讯方式召开,
      不设现场会议,股东可亲自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参加远程通讯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12 月 22 日。
           凡 2022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关于出售北京长风丽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下属全
    1.00                                                                               √
                 部股东权益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
      的第二项议案须经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刊登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远程通讯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
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有效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及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30—下午 16:30。
    3、股东如选择远程通讯方式参会,可持上述证件在 2022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30—下午 16:30 时间内,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公司取
得联系,提供相关材料,完成股东参会信息登记。未提前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仍
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身份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提供腾讯会议的会议号等
信息,获得远程通讯会议相关信息的股东请勿向他人分享此等信息。股东、股东
代理人届时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腾讯会议”移动端
或 PC 端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09;投票简称:中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 9:15,结束时间
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联系电话:13641323242。
    3、联系人:衡晓英、刘国长。


       六、备查文件
    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参加北京中迪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
           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可以投票
总议案                                   100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审议《关于出售北京长风丽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下属全部
 1.00                                                                              √
           股东权益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备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

           示。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
                                                        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