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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园美谷: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1-30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3-007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仲裁所处的阶段: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强制执行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40,799.92 万元及逾期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案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
额。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14 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
请人”)与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签订《产权交
易合同》,将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
公司 35%股权(以下合称“交易标的”)出售给被申请人,在合同生效并办理完
成交易标的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 40%股权
转让价款,且申请人为标的企业的金融机构债务提供的担保责任仍未解除,为此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裁决及执行情况

    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了(2021)穗仲案字第 19526 号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
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40,799.92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公司就被申请人应支付和承担的事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收到(2022)粤 03 执
4547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穗仲案字第 19526
号裁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法院依法通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并开展了对被执行
人财产的查询、控制、执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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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执行进展情况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 03
执 4547 号之一),法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目前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具备处置条
件,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
进行,可予以终结,需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终结本次执行程
序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继续要求被执行人清偿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
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义务。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
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执行法院提供了新的资产线索,申请
恢复强制执行。最终能否恢复强制执行以执行法院的司法文书为准。

    四、已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已就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进行了持续披露,关于本案的仲裁情况,详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26日、2022年6月15日和2022
年8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合称“指定媒体”)的《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仲裁事项进展暨收到开庭通知的公告》《关
于公司申请仲裁案件进展暨收到裁决书的公告》《关于仲裁事项进展暨收到执行
立案通知的公告》;其他重大仲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和2022年7月28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子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和《关于子公司仲裁进展暨
提出仲裁反请求的公告》。

    五、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已披露的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争议标的金额合计13,767.5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39%),其中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
定向融资计划涉诉金额为7,947.48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
事项涉及被司法冻结3,465.54万元,其中公司因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被司
法冻结370.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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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公司收到的相关司法文书,部分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
案件的一审判决为公司对逾期未兑付的定融理财产品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案件均已上诉,其他案件尚在一审实体审理中。

       六、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公司暂无法准确预计本
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确认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注意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涉诉案件尚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披露标准,但其进展情况对公司存在影响。具体情况和风险提示详见公司在指
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关联担保进展暨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2022-011、2022-013、2022-014、2022-017、2022-019、2022-020、2022-
042、2022-049、2022-063、2022-071、2022-078、2022-084)。公司将根据案件的
实际情况,集中履行披露案件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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