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特 3: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6-22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6年6月22日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22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武宁南路488号智慧广场707室公司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2人,代表股份5496.9万股,占总股本的36.7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解天骏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496.9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100%;
否决: 0 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 0 %;
弃权: 0 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 0 %。
(二)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496.9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100%;
否决: 0 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 0 %;
弃权: 0 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 0 %。
(三)通过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
由于2005年度公司仍巨额亏损,因此本次会议决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增转股份。
表决结果:
同意:5496.9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100%;
否决: 0 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 0 %;
弃权: 0 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 0 %。
(四)通过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议机构的议案;
经双方协商,公司决定委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2006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表决结果:
同意:5496.9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100%;
否决: 0 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 0 %;
弃权: 0 万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 0 %。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杨央平律师于2006年6月22日出席现场见证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