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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关于公司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19-04-2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18年12月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1

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涉及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2

三、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涉及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3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0662431_D04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
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
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涉及兵
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及《重庆长安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涉及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集团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
对贵集团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
我们审计贵集团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时贵集团提供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
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并未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额外程序。为了更
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8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乔 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 艳


          中国 北京                                  2019年4月19日

                                       1
            附件一、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涉及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编制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行                                                                                                        支付的利息及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次                                                                                                        手续费支出

一、存放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1    4,449,345,493.13   123,525,907,356.35      124,662,634,946.27   3,312,617,903.21   74,940,739.77                -


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2    1,546,190,000.00     4,808,402,939.96       3,403,110,920.00    2,951,482,019.96                 -   2,323,201.52


三、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3      218,833,580.00          628,359,639.93      673,841,479.93      173,351,740.00                 -   4,494,853.43


四、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的承兑汇票    4      287,427,970.00     1,575,649,380.93       1,393,454,780.93      469,622,570.00                 -              -


五、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短期借款      5      175,000,000.00          340,000,000.00      325,000,000.00      190,000,000.00                 -   9,008,290.98




     此表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获以下人士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
            附件二、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涉及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编制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行                                                                                                 支付的利息及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次                                                                                                 手续费支出

一、存放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                 1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2,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62,300,000.00              -




     此表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获以下人士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