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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2021-04-2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662431_D05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该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设计、
执行和维护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 查 、 核 对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上述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于 2020 年度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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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662431_D05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乔   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   艳


            中国   北京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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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 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
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在内的 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60,747,66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4.10 元,扣除应承担的承
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88,059,154.12 元。实收募集
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5,986,084,079.3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662431_D02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988,059,154.12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10,743,235.08
减:支付募集资金发行中介费                                 1,219,000.00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已置换及使用净额                    3,252,079,253.48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                                 2,745,504,1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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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 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
程序》的要求,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刘家台支行   3100022429200120491   活期存款    992,542,784.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023900071110101       活期存款   1,017,510,315.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 39550180801735963     活期存款    110,099,536.03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5001010120010031117   活期存款    156,176,522.2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111201013100435758   活期存款    469,174,977.37
合计                                                                      2,745,504,1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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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非公开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
1,378,818,553.05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
本公司《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使 用 募集 资 金置 换 先期 投 入自 有 资金 的 议案 》 , 同意 以 募集 资 金人 民 币
1,378,818,553.0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出具的安永华
明(2020)专字第 60662431_D05 号专项报告鉴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
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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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8,608.4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5,207.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5,207.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   项目是
                           是否   募集资金                                                                                                   项目可行   未达到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末投入   否达到    本年度   是否符
                           已变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性是否发   计划工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进度%    预定可    实现的   合预期
                           更项     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生重大变   期的原
                                                            金额(1)                     金额(2)        (3)=    使用状    效益     收益
                             目      注1                                                                                                         化       因
                                                                                                     (2)/(1)     态
     H 系列五期、NE1 系
     列一期发动机生产      否     141,568.38   141,568.38 141,568.38    41,447.94       41,447.94        29%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能力建设项目
     碰 撞 试 验 室能 力
                           否      11,505.75    11,505.75   11,505.75      567.96           567.96        5%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升级建设项目
     CD569 生产线建设
                           否      15,576.22    15,576.22   15,576.22       57.08           57.08         0%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项目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
                           否     249,958.06   249,958.06 249,958.06 103,134.95         103,134.95       41%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公司调整升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80,000.00   180,000.00 180,000.00 180,000.00 180,000.00              100%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合计                         598,608.41   598,608.41 598,608.41 325,207.93 325,207.93               5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        2020 年 11 月 18 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
     目先期投入及置        集资金人民币 1,378,818,553.0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换情况                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0662431_D05 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投资相关产品情
     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或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归还银行贷款情
     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
                           募投项目尚在进行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用情况



注 1:本公司实际筹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86,084,079.35 元,低于发行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合计拟投入金额。
     根据发行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的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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