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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1)2021-05-22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1-5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 重 庆长 安 汽车 股 份有 限 公司 ( 以下 简 称“ 长安 汽 车” 或“公 司” ) 股份
1,021,502,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8%)的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395,915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
     持有公司股份 386,915,8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1%)的南方工业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和中国长安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
个 交 易 日 后 的 6 个 月 内 , 以 集 中 竞 价 和 大 宗 交 易 方 式减 持 公 司 股 份 不 超 过
108,791,83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的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021,502,890                   18.78%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86,915,888                    7.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中国长安股份来源于公司 2016 年定向增发股份,南方资产股份
来源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的无限售流通股。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中国长安及一致行动人南方资产拟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 163,187,74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集中竞价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
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 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
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中国长安及南方资产的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南方工业 资产 管 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长安汽车股
                                                               2020 年 10 月 36 个月         正常履行中,本次减
             理有限责任公司 份,在本次发行结束后三十六个
                                                                                             持股份无 2020 年非
                                月内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
             中国长安 汽车 集                                                                公开 发行 取 得的 股
                                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2020 年 10 月 36 个月
             团有限公司                                                                      份。
                                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一、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证                  本次发行前六
             南方工业 资产 管 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个月至本次发
2020 年 非                                                     2020 年 8 月
             理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前六个月                      行完成后六个 承 诺 已 履 行 完 成 。
公开 发行
                                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                      月内       2020 年非 公开 发 行
时所 作承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股份于 2020 年 10 月
诺
                                方式直接或间接买卖长安汽车股                                 26 日完成,本次发行
                                票。                                          本次发行前六 完成前后即 2020 年 4
             中国长安 汽车 集 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买卖                    个月至本次发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2020 年 8 月
             团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公司股票的,将违规买                  行完成后六个 月 26 日未买卖公司
                                卖长安汽车股票所得归长安汽车                      月内       股票。
                                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承诺 是否
                                                            是
按时履行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中国长安及一致行动人南方资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及时间的不确定性。中国长安及一致行
动人南方资产将依据减持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中国长安出具的《关于所持长安汽车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南方资产出具的
《关于所持长安汽车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