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22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1-9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
决的监事 4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
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并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4)。
    议案二 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06.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并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