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4-14
1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0-014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
4月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0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参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刘益谦先生担任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此次参与天平汽车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系关联交易,故关联董事刘益谦先生回避行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
决票数为6 票。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平保险)于2004 年12 月底正式开业,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5.5 亿元,拥有12 家省级分公司、15 家中心支公司。本公司持有天平保险11000
万股,占天平保险注册资本的20%,为天平保险第一大股东之一。天平保险其他股东也将按
各自持股比例同比例同价格以现金方式增资,本次增资前后天平保险的股权结构不变。
为增开分支机构、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天平保险拟以5 元/ 股的价格增加股本8000
万股,增资总额4 亿元。本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按所持天平保险股权比例增资8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天平保险12600 万股,占天平保险注册资本的20%,仍为天
平保险第一大股东之一。
上述参与天平保险增资的行为须经本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天平
保险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2010-016-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天平汽车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
二、审议通过《参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刘益谦先生担任国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次参与国华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系关联交易,故关联董事刘益谦先生回避行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
票数为6 票。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于2007 年12 月正式开业,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8 亿元,目前,保监会已经批准国华人寿成立8 家分公司。本公司持有国华人
寿15992 万股,占国华人寿注册资本的19.99%。
为增设分支机构,提高偿付能力,国华人寿拟以1 元/ 股的价格增加股本20000 万股,
增资总额2 亿元。公司同意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增资4008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
华人寿20000 万股,占国华人寿注册资本的20%,为国华人寿的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国华人
寿其他股东也将按略有调整的各自持股比例同价格以现金方式增资,本次增资后国华人寿的
股权结构略有调整。
上述参与国华人寿增资的行为须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国华人
寿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2010-017-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立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李立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李立威,男,1967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毕业于武汉大学化学系,理学硕士。
曾任湖北中天集团公司技术开发部、湖北荆门市合成药厂、湖北中天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04 年11 月到2006 年5 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并兼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自2006
年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李立威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从3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立威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
近五年从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完毕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总股
本已经变更为1,353,589,866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如下: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亿柒仟陆佰柒拾玖万肆仟玖佰叁拾叁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叁亿伍仟叁佰伍拾捌万玖仟捌佰陆拾陆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7,679.4933万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5,358.9866万股。
鉴于公司已取得“甲醇、二甲醚、丙烷、丙烯、异丁基苯、石油醚”产品的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2013年1月11日)。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需经审批的项目持有效许可证经营)的生产、销售;甲醇、
丙烷、二甲醚、异丁基苯、石油醚的批发(有效期至2010 年6 月20 日);道路运输(按许可
证核定的项目经营,有效期至2010 年7 月31 日);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
和“三来一补”业务。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需经审批的项目持有效许可证经营)的生产、销售;甲醇、
二甲醚、丙烷、丙烯、异丁基苯、石油醚的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1月11日);道路运输(按许4
可证核定的项目经营,有效期至2010年7月31日);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
和“三来一补”业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工商登记
变更。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0 年4 月30 日(星期五),
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二0 一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四及201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10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一并提交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一0 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