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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茂集团: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5-03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3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 一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 年4 月30 日(星期五)下午14:00 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

    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0年4月29日下午15:00)至

    投票结束时间(2010年4月3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肖云华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55人、代表股份数

    530,089,5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521,938,582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占公司总股份的38.5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50人、代表股份数8,150,999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60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参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并不将其所持股份计入有

    效表决权总数。(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208,150,999股)。

    同意207,883,5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反对22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弃权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参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并不将其所持股份计入有

    效表决权总数。(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208,150,999股)。

    同意206,970,4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

    反对22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弃权955,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9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并不将其所持股份计入有

    效表决权总数。(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208,150,999股)。

    同意206,066,7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

    反对745,8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1,338,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1,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逐项表决)

    (1)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同意526,981,6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

    反对17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

    弃权2,929,2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7,8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 %。

    (2)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同意526,981,6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

    反对17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

    弃权2,929,2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7,8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 %。

    《公司章程》全文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参加本次会议的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名称

    新理益集团

    有限公司

    戴跃良 陈永方 祁宗仪 张鸿飞 黄坤荣秦立

    挪威中

    央银行

    金鸿 秦辉

    所持

    股数

    321,938,582 64,000,000 64,000,000

    62,000,000 10,000,000 710,320 650,600 498,402 464,800 423,800

    1.0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2.0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同意

    3.0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同意

    4.01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4.02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潘玲 漆贤高

    3.结论性意见: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玲、漆贤高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天茂

    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二0一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二0一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