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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茂集团: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9-10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4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 一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9 月10 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副董事长肖云华先生受董事长刘益谦先生委托主持本次大会。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8 月25 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3 名,代表股份322,725,2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4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

    议案》。

    赞成322,725,28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公司章程》全文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潘玲 漆贤高

    3、结论性意见: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玲、漆贤高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