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1-13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2-00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
年12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1月13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
事会主席吴时炎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参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益谦先生担任国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次参与国华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系关联交易。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本为
12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上海,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专
业寿险公司。公司目前开设及批筹北京、山东、浙江、河南、广东、上海、河北、江苏、天
津、湖北、辽宁、重庆、四川、山西、湖南、青岛、安徽、深圳等18家省级分公司,在上海、
广州成立了全国性的电话销售中心和客户联络中心,初步实现全国性机构布局。本公司持有
国华人寿2.4亿股,占国华人寿注册资本的20%。
为增设分支机构,提高偿付能力,国华人寿拟以 1 元/ 股的价格增加股本不超过 6 亿股,
增资总额不超过 6 亿元。公司同意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按所持国华人寿股权比例增资不超
过 1.2 亿元。若国华人寿增资 6 亿股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华人寿 3.6 亿股,占国华人寿注册
资本的 20%,仍为国华人寿的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国华人寿其他股东也将各自持股比例同价
格以现金方式增资,本次增资后国华人寿的股权结构不变。
上述投资行为须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国华人寿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方可生效。
该议案须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虽然本公司此次参与国华人寿增资构成了关联交易,但公司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此次以 1 元/ 股的价格增资国华人寿充分考虑了国
华人寿的每股净资产以及前期增资的情况和国华人寿近年来快速发展等因素,此次增资的定
价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通过
此次参与国华人寿增资扩股,将对公司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