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6-25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09-014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
年6月8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6月24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6700 万元流动
资金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67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壹年(以银行核定日期顺延
壹年),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事宜。该笔贷款由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的3350 万股一般法人流通股做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