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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9-3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等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任正、许君如、李小波、栾汉忠、申书龙、杨

砚琪、郑泰安、李越冬、辜明安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任正董事长

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认为,该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季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

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

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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