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高新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2-1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
                 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纠纷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因《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

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以及仲裁

结果等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公告详见 2020 年 9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4 日、2020 年 12 月 26 日、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的进展公告》 2020-78)、

《关于全资子公司就<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

纷事项提起仲裁的公告》(2020-102)、《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

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 >纠纷事项的仲裁进展公告》

(2020-113)、《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

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仲裁进展公告》(2022-15))。

     二、本纠纷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交了
                                      1
《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强制执行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0)

成仲案字第 2112 号。具体申请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

    (一)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 482,915,405.47 元及利

息(利息计算方式:以 98,380,149.94 元为基数,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年利率 12%计算;以 384,535,255.53 元为

基数,从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年利率 12%计

算;暂计算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的利息总金额为 103,231,764.08 元);

    (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代垫代缴款 1,837,942.00 元及

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截止 2020 年 11 月 22 日的利息金额为 141,117.01

元;从 2020 年 11 月 23 日起,以代垫代缴款 1,837,942.00 元为基数,

按照年利率 3.8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的利息总金额为 250,009.97 元);

    (三)申请执行人就应收工程款 482,915,405.47 元,对承建的华

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工程部分在折价或拍卖价款中进行优先受偿;

    (四)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鉴定费 2,541,500.00 元、本请

求权仲裁费 1,359,540.60 元(此两项金额小计 3,901,040.60 元);

    (五)被执行人按照民诉法 260 条的规定,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利息自 2022 年 5 月 8 日起计算至实际

付清之日止);

    (六)本案的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2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川

01 执 2605 号,经成都中院审查,公司的执行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成都中院决定立案执行。

    三、本次公告事项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

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仲裁进展公告》

(2022-15)已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0)成仲案字第 2112

号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进行了说明。公司依据

上述仲裁结果向成都中院申请执行并已被立案执行,本次申请强制执

行对公司款项回收、利润等最终影响金额以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

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五、备查文件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川 01 执 2605

号。




                               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