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2-3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召集人:董事会 (六)主持人:任正董事长 1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50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4,271,8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280,000 股的 57.985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2,712,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280,000 股的 49.027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1,559,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280,000 股的 8.9587%。 (九)公司除李小波、冯东、黄明董事、郑辉监事因公未能出席 会议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 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203,487,8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62%;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7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1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079,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532%;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7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6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203,419,3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01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83%;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15%。 2.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1.表决情况: 同意 203,419,3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01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83%;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15%。 2.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203,419,3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4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01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83%;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15%。 2.表决结果:通过。 (五)《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203,419,3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01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83%;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15%。 2.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352,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 (含税),共派现 10,568,400 元。公司 2021 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 5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203,419,3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01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83%;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15%。 2.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含 税)。 (七)《2022 年经营计划》 1.表决情况: 6 同意 203,419,3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01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83%;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15%。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 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提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863,999 股(前述三家关联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 172,207,860 股、 6,100,000 股、6,100,000 股)。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情况: 同意 19,011,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7083%;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01%;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 4.2715%。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01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83%;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15%。 2.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203,419,3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01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83%;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15%。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8 1、表决情况: 同意 203,419,3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01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83%;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15%。 2、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现金收购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高投芯未 半导体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 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提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863,999 股(前述三家关联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 172,207,860 股、 6,100,000 股、6,100,000 股)。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情况: 9 同意 19,791,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35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01%;弃权 6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48%。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79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5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6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8%。 2.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龚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95,737,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822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429,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6754%。 10 (2)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选举龚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选举张腾文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95,734,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820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42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6608%。 (2)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选举张腾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选举马桦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95,834,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869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11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42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6608%。 (2)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选举马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莉、曾亚西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