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独立董事对九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1-01-1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九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铜陵 有色金属 集团股 份有限 公司(以下 简称 :
“ 铜陵有 色”或 “公司 ”)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会议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持续了多年,和交易对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属 于公
司 正常经 营发展 需要 ,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 害公司 及股东 尤其是 中小股 东的利 益 。
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作 为独立 董事 ,对公 司董事 会提供 的相关 材料认真 审阅 ,听取 相关人 员汇报 ,
基 于独立 判断立 场,对公 司九届 九次董 事会审议 的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 交
易 预计的 事项发 表以下 独立意 见:
(1)《 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 的关联 交易,符合
公 司实际 情况, 是正常 、合理 的。
(2)公司 九届九 次董事 会在审 议表决 该关联交 易议案 时,与此有 关的关 联董
事 都遵 守了 回避原 则, 其他 非关联 董事 一致赞 成通 过了 该项关 联交 易提 案,未 发
现 董事会 及关联 董事存 在违反 诚信原 则的现象 ,审 议、表决程 序均符 合有关 法律 、
法 规及公 司章程 的规定 。
( 3)本次 关联交 易有利 于公司 生产经 营目标 的实现和 进一步 促进优 化资源 配
置 ,使公 司主营 业务进 一步拓 展,有 利于公司 业绩持 续稳定 提高, 符合公 司和广
大 股东的 利益。
( 4) 公司预 计 2021 年 度日常 关联交 易,属于 公司正 常经营 发展需 要,没 有
损 害公司 及股东 尤其是 中小股 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 立董事 :姚禄 仕、刘 放来、 王昶、 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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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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