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顺发恒业”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顺发恒业2018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75号”《关于核准顺发恒业 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222,9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95.61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3,300,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586,699,995.61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5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3068 号)。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779,589.80元,当前余 额为10,277,807.60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 司、桐庐顺和置业有限公司、淮南顺发置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开户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已于2016年6月17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 本年实际投入金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称 额 美哉美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77400188 986,699,995.61 11,779,589.80 10,277,798.74 城项目 司杭州萧山支行 000080671 富春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20891 450,000,000 - 已销户 景项目 司桐庐支行 29900058255 泽润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93400701 150,000,000 - 8.86 二期 限公司淮南市分行 0009820021 合 计 1,586,699,995.61 11,779,589.80 10,277,807.60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8,67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7.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7,997.5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更项目 承诺投资 总额(1)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的效益 到预计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 总额 额 (2) (%)(3) 用状态日 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 =(2)/(1) 期 化 2017 年 5 1.美哉美城项目 否 98,670.00 98,670.00 1,177.96 97,939.61 99.26 27,665.39 否 否 月 31 日 2017 年 3 2.富春峰景项目 否 45,000.00 45,000.00 - 45,000.00 100.00 8,437.49 是 否 月 31 日 2017 年 7 3.泽润园二期 否 15,000.00 15,000.00 - 15,057.91 100.00 874.73 否 否 月 31 日 合计 158,670.00 158,670.00 1,177.96 157,997.52 99.58 - 36,977.61 1、截至本报告期末,美哉美城项目除部分车位已基本售罄,该项目 累计实现效益为预计效益的 63.53%,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受项目 所在地楼市及政策调控影响,实际成交均价低于预计成交均价所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截至本报告期末,泽润园二期项目销售比例为 77.53%,该项目 累计实现效益为预计效益的 88.05%,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该项目 尚在销售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人民币 116,92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在专户银行,随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陆续投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 露的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本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出具了专项意见,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6,92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0,277,807.60元,均以活期 存款形式存放在专户银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顺发恒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顺发恒业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对顺发恒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 的核查工作如下: 1、查阅顺发恒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2、核查募集资金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募集资金项目相关的合同等相关资 料; 3、查阅了公司的相关内审会议资料,了解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顺发恒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 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本专项意见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