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2-04-28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2-1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证
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委
托理财资金额度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0%,在不超过前
述额度内,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报告期公司开展的证券投资业务情况
1.公司未开展二级市场证券投资业务。
2.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直接持有 2 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未持有其它
股票、债券和证券衍生品,报告期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一是直接
持有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奥普光电,股票代
码:002338)股票 1,199.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4.99%,持股数量与报
告期初相同。公司持有奥普光电的股份系在奥普光电设立时获得的法
人股,奥普光电上市后转为流通股。二是直接持有光颉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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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台湾地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24)46,936,337 股,持
股比例为 40%,持股数量与期初相同。公司持有光颉科技的股份系于
2016 年以公开要约收购的方式获得,公司为光颉科技第一大股东。
3. 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累计滚动使用1800万元暂时
闲置的资金用于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等,共获得委托理财收益为18.43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本金余额为0元。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证券投
资在授权范围内坚持风险可控、规范化运作,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的资
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办理结构性存款等,有效
盘活了自有资金的存储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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