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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

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评

价、证券投资等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经认真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

行审查核实,认为: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报告期,公

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

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

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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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对 2022 年度与关联方广晟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产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
    四、对公司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制定实施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及《证

券投资管理办法》等证券投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公司因前

期投资持有部分上市公司股票情形未发生变化,用于银行理财的资金

均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存储收益,风险可控,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且有效达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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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的目标。报告期,根据有关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

要,公司持续完善制度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符

合公司内部控制发展需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荣武、肖胜方、崔成强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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