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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8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风
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风华高科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风华高科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将与关联
方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统称“广晟集团”)发生向
关联方采购或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
人民币 6,085.00 万元。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广晟集团发生的日常经营业
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6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之条款(二)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黎锦坤先生、程科先生、唐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6085 万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人        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               销售产品、
                                      市场定价            2,940.00       154.08        885.90
售商品          广晟     厂房租赁等
向关联人提      集团    委托代加工、
                                     市场定价              115.00               -           -
供劳务                    分析费等
向关联人采      广晟    采购原材料、
                                     市场定价             1,630.00       200.58      1,103.71
购商品          集团      设备等
                广晟      危废处理    市场定价             500.00         73.89      1,014.20
接受关联人      集团      物业管理    市场定价             900.00        337.11        962.97
提供劳务
                小计                                      1,400.00       411.00      1,977.17
       合计                                               6,085.00       765.66     3,966.78

   因预计广晟集团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
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人,公司自 2022 年度起调整为以同一控制为
口径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关联人                                   预计金额                   与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差异(%)
                                                                     (%)
               德庆兴邦       采购原材料     148.13         300.00     0.03            -50.62%
              广东电子技术    采购材料、
                                             923.45       1,550.00     0.18            -40.42%
 向关联人       研究所            设备
 采购商品     广东广晟通信
                               采购商品          32.13           0     0.01              100%
              技术有限公司
                 小计                       1,103.71      1,850.00     0.22            -40.34%
 向关联人      佛山照明        销售产品      786.44       1,500.00     0.16            -47.57%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关联人                               预计金额               与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差异(%)
                                                                (%)
 销售商品     国星光电      销售产品        54.1       50.00      0.01         8.20%
             东江环保及其   工业废物
                                           45.36      100.00      0.01        -54.64%
             控股子公司       销售
                小计                      885.90     1,650.00     0.18        -46.31%
             东江环保及其      危废
 接受关联                                1,014.20    1,500.00     0.20        -32.39%
             控股子公司      处理等
 人提供的
              长建物业      物业管理      962.97     1,000.00     0.19         -3.70%
   劳务
                小计                     1,977.17    2,500.00     0.39        -20.91%
注:“佛山照明”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国星光电”指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东江环保”指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子研究所”指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
所,“长建物业”指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德庆兴邦”指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
公司。

    1、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对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的产销计划等做出的与日常经营有
关的预计,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 2021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较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
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3、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已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
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
况存在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概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0-58 楼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管理及
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
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
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晟集团预计资产总额为 1,531.43 亿元,所有者
权益 556.95 亿元;2021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049.23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 20.05 亿元。

(三)关联关系

   广晟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规定,广晟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截至目前的核查情况,广晟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对 2022 年度与广晟集团的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
往来情况的预计。在开展实际业务时,公司将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与关
联方签订购销协议,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供需要求而产生,交易定价
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原则,交易金额占公司总营业收入及采购金额的比例较小,对
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不大,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
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公司
召开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
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保荐
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风华高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榕林                 宋   垚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