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 人员汇报的基础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存储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 30%的闲置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崔成强、肖胜方、张荣武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