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 员汇报的基础上,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聚焦主业发展战略规划,交易双 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转让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成强、肖胜方、张荣武、高峰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