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08-1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
员汇报的基础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殷健先生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协议转让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主要系基
于强化产业整合、聚焦主业发展战略,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进一步做强
做优做大被动元件主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成强、肖胜方、张荣武、高峰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