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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2-10-24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2-6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

于 2022 年 8 月 6 日、9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刊登了《关于

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

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将自 2022 年 6 月 10 日起的 6 个月

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且增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广晟集团《关

于增持风华高科股份进展情况的函》,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0-58 楼

                                   1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

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

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晟集团计划通过增持公司

股份,实现对公司控制能力的持续提升。

    2.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金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 1%。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广晟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增持之日(2022 年 6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

    5.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2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广晟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广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5,426,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

增持均价为 16.28 元/股。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增持
 主体                    占公司股                                占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广晟
         262,029,116       22.65%     5,426,001    267,455,117        23.12%
 集团
    注:“本次增持”期间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至 10 月 20 日,本次增持前”指
2022 年 6 月 10 日前,“本次增持后”指 2022 年 6 月 10 日后(含)。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广晟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持

有的风华高科股份。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广晟集团《关于增持风华高科股份进展情况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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