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关于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控股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辅导工作的提示性公告2022-12-24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2-8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控股子公司境内上市
前期辅导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
拟分拆控股子公司广东国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华公
司”)境内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辅导等
工作,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公司及国华公司未来是否能
达到《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全部条件,
以及是否能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
最终获得相关核准或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控股子公司境内上
市前期辅导工作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聚焦核
心主业,并加快控股子公司国华公司做优做强做大,公司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启动分拆国华公司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辅导筹备工作。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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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简介
企业名称:广东国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46.42 万元
住所: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绪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5815743006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新型电子材料及器件、
介质天线、介质谐振器与介质滤波器;高新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和生产、科
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二)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国华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62.50 45.822%
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
2 997.22 25.926%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深圳市国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320.535 8.333%
4 深圳市圣丰投资有限公司 281.55 7.319%
5 肇庆市国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00 2.11%
4 其他股东 368.00 9.55%
合计 3,846.42 100.00%
(三)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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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资产总计 28,806.64 19,724.43 15,991.80
负债总计 4,401.20 4,484.98 3,160.92
所有者权益 24,405.44 15,239.45 12,830.88
2、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2,215.59 12,053.30 9,106.51
净利润 1,532.86 2,764.72 1,781.49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国华公司
在境内上市的前期辅导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
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
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
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控股子
公司国华公司上市的前期辅导筹备工作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目
标,有利于更好地加快国华公司的发展,提升公司及国华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我们同意公司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控股子公司国华公司上市
的相关筹备工作。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拟分拆国华公司境内上市,尚需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
作后,公司董事会对分拆国华公司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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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
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
确定因素,可能影响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
2、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应符合以下条件:“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
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
民币”。按以往三年(2019年-2021年)的净利润计算,公司符合上
述条件,但未来是否能达到《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
若干规定》的全部条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拟分拆国华公司境内上市,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能否获得上述核准或批准以及最终
获得相关核准或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拟分拆国华公司上市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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