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 人员汇报的基础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成强、张荣武、肖胜方、高峰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