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
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涉及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内部控制评价、证券投资等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经认真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
行审查核实,认为: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报告期,公
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
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
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对公司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制定实施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及《证
券投资管理办法》等证券投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公司因前
期投资持有部分上市公司股票情形未发生变化,用于银行理财的资金
均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存储收益,风险可控,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且有效达到公司
内部控制的目标。报告期,根据有关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
要,公司持续完善制度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符
合公司内部控制发展需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对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广晟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产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荣武、崔成强、
肖胜方、高峰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