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3-03-2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结合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件 资 料 ,并 审 阅 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利润 表 等财 务 报告 ,广 东 风华 高 新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 称“ 本
公司 ”)对广 晟 财 务公 司 的经 营 资质 、业 务和 风 险状 况 进行 了 评估 ,现 将
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是 经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 银 保 监 会 ” ) 批 准 ( 金 融 许 可 证 机 构 编 码 : L0216H244010001 ) 、 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000345448548L )
的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依 法 接 受 银 保 监 会 的 监 督 管 理 。根 据 银 保 监 会 颁 布 的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以 加 强 企 业 集 团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和 提 高 企 业 集 团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为 目 的 ,为 企 业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管理服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9,922 万 元 人 民 币 ,广 东 省 广 晟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为 控 股 大 股 东 认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实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深
圳 市 中 金 岭 南 有 色 金 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7,632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10,000 万 元 ,佛 山 市 国 星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2,290 万 元 、实 缴 出
资 3,000 万 元 ,注 册 及 营 业 地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西 路 17 号 52 楼 ,
开 业 时 间 2015 年 6 月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在 广 东 银 保 监 局 核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目 前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吸 收 成 员 单 位 存 款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贷 款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票 据 贴 现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资 金 结 算 与 收 付 ;提 供 成 员 单 位 委 托
贷款 、财 务 顾问 、信用 鉴 证及 咨 询代 理业 务;从 事同 业 拆借 ;办 理 成员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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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票 据 承 兑 ;从 事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经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广晟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广晟财务公司治理架构
广晟 财 务公 司 按照《公 司法 》和《商 业银 行 公司 治 理指 引》等有 关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治 理 体 系 ,股 东 会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经 广 晟 集 团 党 委 批 准 设 立 ,由 5 名 委 员 组 成 ,负 责
对“ 三重 一 大”事 项进 行 前置 研 究。董事 会由 5 名 董事 组成 ,是 广 晟财 务
公司 的 最高 决 策机 构;监事 会由 3 名 监事 组 成( 其 中 一 名职 工 监事 ),是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监 督 机 构 ;董 事 会 下 设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包 括 总 经 理 和 副 总 经 理 ,同 时 设 置 了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制定了规范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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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清晰明确的授权体系,确保各项业务管理均在授权范围内进行。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目 前 设 置 9 个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和 管 理 。前 台 部 门 为 结 算 业 务 部 、资 金
信 贷 部 、融 资 管 控 部 ,中 台 部 门 为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和 财 务 部 ,后 台 部 门
为 党 群 工 作 部 、纪 检 审 计 部 、办 公 室 和 信 息 科 技 部 。各 部 门 有 明 确 的 部 门
职责和岗位职责说明书,实现了前、中、后台部门、岗位、人员的有效分
离。
1、 股 东 ( 会 ) :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公司上市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股东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审 议 批 准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方 案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或 者 监
事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对 公 司 所 投 资 的 股 权 处 置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新 增 业 务 范 围 作 出 决 议 ;对 发
行公 司 债券 作 出决 议;对公 司 合并 、分立 、解 散、清 算 或者 变 更公 司 形式
作出 决 议;修订《 公司 章 程》;对 聘 用或 解 聘为 公 司财 务报 告 进行 定 期法
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对公司对外捐献、赞助事项作出决议;
审 议 批 准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规 定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应 当 由 股 东 会 决 定 的 其
他事项。
党支部委员会: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公 司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按 管 理 权 限 由 上 级 党 组 织 批 准 设 立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在 公 司 发 挥 领 导 核 心 和 政 治 核 心 作 用 ,承 担 从 严 管 党 治 党 责 任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负 责 保 证 监 督 党 和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在 公 司 的 贯 彻 执 行 ,
前 置 研 究 讨 论 企 业 重 大 问 题 ,落 实 党 管 干 部 和 党 管 人 才 原 则 ,坚 持 和 完 善
双 向 进 入 、交 叉 任 职 的 领 导 体 制 ,加 强 对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的 监 督 ,领 导 企 业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和 工 会 、共 青 团 等 群 众 组 织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设监督责任,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纪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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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董 事 会 :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董事 会 对股 东 会负 责,依照《公 司 法 》行 使下 列 职权 :负责 召 集和 主
持 股 东 会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制 订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并 报 股 东 会 批 准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执 行 股 东 会
的决 议,并 向股 东 会报 告 工作 ;决 定 公司 的 经营 计 划、投资 方 案、资产 购
置、资产处置与核销、数据治理等事项;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者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的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
解散 、清 算、重 组 、破 产、变更 公 司 形式 以 及重 大 投融 资和 担 保事 项 等重
大事项的方案,并报股东会批准;决定除股东会决议之外的投资、融资、
担 保 、资 产 处 置 等 事 项 ;决 定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制 定 公 司 风 险 容 忍 度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政 策 ,承 担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最 终 责 任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并 对 会 计 和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定 期 评 估 并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按 照 监
管 及 广 晟 集 团 规 定 ,聘 任 或 解 聘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奖 惩
事 项 ,监 督 高 级 管 理 层 履 行 职 责 ;提 请 股 东 会 聘 用 或 者 解 聘 为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定 期 法 定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听 取 并 审 议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法 律 、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形式的其他职权。
4、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审 核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预 算 编 制 方 法 和 程 序 等 ;
根 据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和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确 定 公 司 整 体 预 算 目 标 及 预 算 分 解 方
案 ;综 合 平 衡 公 司 预 算 草 案 ;下 达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正 式 年 度 预 算 ;协 调 解
决 预 算 编 制 和 执 行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审 议 预 算 调 整 方 案 ,依 照 授 权 进 行 审 批 ;
审议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预算管理事项。
5、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列 职 权:审议 公 司风 险 管理 总 体目 标、政策 ,并 报 董 事会 批 准;审议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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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掌握关于风险水平和管理状况,并报董事会批准;
审 议 公 司 重 要 业 务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案 和 重 大 风 险 管 理 应 对 策 略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制 度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定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及 其 职 责 方 案 ;审 定 公 司 对 各 项 风 险 的 识 别 、计
量、监测和控制的工作方案;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管理事宜。
6、 审 计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审 查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监 督 实 施 ;协 调 内 部 审 计 和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审 核 公 司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审 查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组 织 对 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计 ;配 合 监
事 会 组 织 的 审 计 工 作 ;审 定 公 司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定 公
司 内 外 部 审 计 报 告 ,并 报 董 事 会 ;监 督 审 计 整 改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项。
7、 监 事 会 : 监 督 机 构 。
监事 会 对股 东 会负 责,依照《公 司 法 》行 使下 列 职权 :定期 向 公司 股
东 会 报 告 工 作 ;检 查 公 司 贯 彻 执 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情 况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决 定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 管 理人 员 予以 纠正 ;提 议 召开 董 事会 临 时会 议;法 律、法规 、公 司 章
程规定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8、 经 营 管 理 层 : 设 总 经 理 一 名 、 副 总 经 理 若 干 名 。
经 营 管 理 层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总 经 理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副 总 经 理 由 总 经 理
提 名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经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资 格 审 查 同 意 后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总 经 理 负 责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董 事
会 授 权 行 使 职 权 ,副 总 经 理 负 责 在 分 管 工 作 范 围 或 授 权 范 围 内 ,协 助 总 经
理开展工作。
9、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公 司 各 类 授 信 政 策 和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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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制定、授信项目审批的专门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公 司 所 有 授 信 业 务 ;
审 议 公 司 的 年 度 信 贷 政 策 和 信 贷 计 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 议 公
司 优 化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 定
公 司 涉 及 信 贷 业 务 的 各 项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和 操 作 规 程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公 司
信 贷 资 产 状 况 ,对 公 司 信 贷 业 务 营 运 提 出 工 作 要 求 和 指 导 ;总 经 理 授 权 行
使的其他职责。
10、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业 务 审 查
和审批的专门工作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审议公司年度投资策略和投资计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公 司 投 资 资 产 状 况 ,对 公 司 投
资 业 务 营 运 提 出 工 作 要 求 和 指 导 ;审 议 公 司 优 化 投 资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 议 公 司 重 大 投 融 资 方 案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批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投 资 业 务 ;审 定 公 司 涉 及 投 资 业 务 的 各 项 具 体
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总经理授权行使的其他职责。
11、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分 析 信 息 科 技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制 定 信 息 科 技 发 展 政 策 、管 理 制 度 和 相 关 技 术 性 要
求,审议信息科技业务和预算情况的专门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议 一 定 时 期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架 构 方 案 及 调 整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报 告 ;评 估 信 息 科 技 及 其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总 体 效 果 和 效
率 ;掌 握 主 要 的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确 定 可 接 受 的 风 险 级 别 ,确 保 相 关 风 险 能
够 被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等 级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等 ;
审 议 年 度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风 险 报 告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年 度 预 算 及 实 际 支 出 情 况
报告等。
12 、 职 能 部 门 : 设 结 算 业 务 部 、 资 金 信 贷 部 、 融 资 管 控 部 、 财 务 部 、
法律 与 风控 事 务部 、办 公室 、信 息 科 技部 、党 群 工作 部 、纪 检审 计 部九 个
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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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结 算 业 务 部 是 公 司 负 责 开 展 结 算 相 关 业 务 的 部 门 ,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负 责 开 展 集 团 公 司 资 金 归 集 和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监 管 ;管 理 公 司 及 成 员 企
业内外部账户;负责公司资金类业务的支付结算及核算(结字类凭证);
管 理 公 司 金 库 、重 要 空 白 凭 证 及 财 务 印 鉴 ;负 责 与 银 行 、成 员 企 业 的 资 金
对 账 ;负 责 存 款 准 备 金 的 缴 存 及 对 账 ;负 责 与 成 员 企 业 、银 行 的 结 算 业 务
沟 通 协 调 ; 制 订 结 算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 ( 2) 资 金 信 贷 部 是 公
司负责对口、管理成员单位(客户),受理并办理信贷业务、资金管理及
运作、银行融资、同业业务的部门,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实施授信业务,
拓 展 、实 施 集 团 金 融 资 源 集 中 管 理 、利 用 金 融 工 具 及 专 业 技 能 为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优 质 金 融 服 务 ,管 理 公 司 担 保 业 务 ;负 责 规 划 实 施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组
织 实 施 资 金 预 算 及 头 寸 管 理 ,拓 展 理 财 渠 道 ,提 高 资 金 效 益 ,推 动 实 施 银
行 融 资 统 一 管 理 ,负 责 同 业 业 务 的 开 展 ,承 担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 3) 融 资 管 控 部 是 主 要 负 责 对 接 广 晟 集 团 财 务 部 相 关 工 作 , 落 实 集 团 总
部 及 下 属 企 业 的 融 资 管 理 、 内 部 信 贷 、 担 保 等 职 能 。 ( 4)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是 公 司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报 告 、控 制 法 律 事 务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
具体职责包括:制订并组织实施风险管理政策,开展各项风险管理工作,
组 织 实 施 反 洗 钱 ,协 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与 监 管 部 门 沟 通 ,管 理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开 展 呆 账 核 销 和 不 良 贷 款 清 收 ,负 责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承 担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向 分 管 副 总 经 理
汇 报 工 作 。 ( 5) 财 务 部 主 要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 分 析 、 管
理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负 责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日 常 工 作 和 会 务 筹 备 工 作 ;
核 算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负 责 报 送 经 营 统 计 数 据 、财 务 月 报 、财 务 分 析 等 集 团
公 司 要 求 的 数 据 及 材 料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决 算 汇 审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报 销
事项 审 核;向银 监 、人 行、税局、国 资委 等 监管 机 构和 上级 部 门报 送 相关
统计 报 表;配合 监 管机 构、审 计部 门 、税 务机 关 及集 团 公司 监 督检 查;制
订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及 部 门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向 分 管 副 总 经 理
汇 报 工 作 。 ( 6) 党 群 工 作 部 主 要 负 责 对 接 广 晟 集 团 党 群 工 作 部 , 落 实 广
晟 集 团 党 建 工 作 相 关 要 求 。负 责 公 司 党 建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协 助 公 司 支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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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 会 落 实 相 关 工 作 要 求 。 ( 7) 纪 检 审 计 部 主 要 负 责 落 实 广 晟 集 团 纪 检
监 察 工 作 的 相 关 要 求 和 公 司 纪 检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监 督
整 改 , 并 承 担 审 计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监 事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 8) 信 息 科 技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包 括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规 划 、信 息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信 息 科 技 预 算 编 制 等 具 体 工 作 ,并 承 担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 9) 办 公 室 是 公 司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 主 要 负 责 行 政 管 理 、
人事管理、信息处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实 施 由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组 织 ,纪 检 审 计 部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各 部 门 、机 构 在 其 职 责 范 围 内 根 据 各 项 业 务 的 不 同 特 点 制
定 各 自 不 同 的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标 准 化 操 作 流 程 、作 业 标 准 和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主 要 包 括 信 用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合 规 风 险 等 ,各 部 门 责 任
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内部控制措施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重 点 是 授 信 、贷 款 、票 据 等 信 贷 业 务 中 的 信 用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结 算 业 务 中 的 资 金 安 全 和 操 作 风 险 ,公 司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对 重 点 业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不 相 容 职
务分 离 控制 、授 权 审批 控 制、会计 系 统控 制、财 务保 护 控制 、运 营 分析 控
制等。上述措施可以单独进行,也可各种措施组合进行。
1、 资 金 管 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监 管 机 构 的 各 项 法 规 制 度 要 求 ,搭 建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架 构 ,制 订 了 完 善 的 管 理 办 法 及 规 定 ,通 过 程 序 制 度 化 、流
程标准化规避并控制业务风险。
( 1) 在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方 面 , 公 司 经 营 严 格 遵 循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总量制约、结构对称、目标互补、风险
分 散 的 原 则 开 展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并 通 过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与 日 常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管 理 方 式 ,设 置 专 人 专 岗 负 责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资 金 的 流 动 性 、安
全 性 和 盈 利 性 。 ( 2) 在 成 员 企 业 存 款 业 务 方 面 , 公 司 严 格 遵 循 平 等 、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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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保 障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的 安 全 ,维 护 各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 3) 在 转 账 结 算 业 务 方 面 , 成 员 企 业 在 公 司 开 设 结 算 账 户 , 通
过登录公司智能资金平台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
快 捷 、 通 畅 , 同 时 具 有 较 高 的 数 据 安 全 性 。 ( 4) 在 融 资 业 务 方 面 , 公 司
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仅通过同业拆借方式进行对外融资,
公司的同业拆借业务只限于与经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
融 机 构 合 作 ,且 交 易 必 须 通 过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借 中 心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2、 会 计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会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建 立 并 执 行 规 范 化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 程 序 。公 司 设 立 了 专 门 的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确 保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会 计 人 员
能 够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独 立 地 办 理 会 计 业 务 。公 司 明 确 了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会 计 人 员 的 权 限 ,会 计 人 员 在 各 自 的 权 限 内 办 理 有 关 业 务 ,凡 超 越
权 限 的 ,须 经 授 权 后 ,方 可 办 理 。公 司 结 算 、会 计 岗 位 设 置 实 行 职 责 分 离 、
相 互 制 约 的 原 则 ,严 禁 一 人 兼 任 非 相 容 的 岗 位 或 独 自 完 成 结 算 、会 计 全 过
程的业务操作。公司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
保证账实、账据、账款、账证、账账及账表之间的有关内容相符。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专 人 管 理 、相 互 牵 制 、适 当 审 批 、严 格 登 记 的 原 则 ,
加强对合同、票据、印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
要 合 同 和 票 据 有 连 号 控 制 、作 废 控 制 、空 白 凭 证 控 制 以 及 领 用 登 记 控 制 等
专 门 措 施 。会 计 人 员 变 动 时 ,严 格 执 行 交 接 程 序 ,在 监 交 人 的 监 督 之 下 办
清交接手续。
3、 信 贷 业 务 控 制
广晟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成
员 企 业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修 订 和 完 善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规 范 了 公 司 各 类 信 贷 业
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 1) 建 立 职 责 明 确 、 相 互 制 约 的 审 贷 分 离 制 度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贷款 规 模、种类 、期限 、担 保 条件 确 定 审 查 程序 和 审批 权限 ,严 格 按照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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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和 权 限 审 查 、审 批 贷 款 。公 司 建 立 和 健 全 了 信 贷 部 门 和 信 贷 岗 位 工 作 责
任 制 ,信 贷 部 门 的 岗 位 设 置 做 到 分 工 合 理 、职 责 明 确 。贷 款 调 查 评 估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调 查 评 估 ,承 担 调 查 失 误 和 评 估 失 准 的 责 任 ;贷 款 审 查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风 险 的 审 查 ,承 担 审 查 失 误 的 责 任 ;贷 款 发 放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的 检 查 和
清 收 ,承 担 检 查 失 误 、清 收 不 力 的 责 任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贷 款
决 策 机 制 ,设 立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议 有 关 部 门 报 请 审 议 的 各 类 信 贷
业 务 ,委 员 会 审 议 表 决 遵 循 集 体 审 议 、明 确 发 表 意 见 、多 数 同 意 通 过 的 原
则 ,全 部 意 见 记 录 存 档 。被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两 次 否 决 的 贷 款 申 请 半 年 内 不
得 再 次 提 交 审 议 。公 司 总 经 理 不 担 任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委 员 ,但 可 以 否 决 信
贷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 2) 严 格 执 行 贷 后 管 理 制 度 。 资 金 信 贷 部 负 责 对 贷 出 款 项 的 贷 款 用
途 、收 息 情 况 、逾 期 贷 款 和 展 期 贷 款 进 行 监 控 管 理 ,对 贷 款 的 安 全 性 和 可
收 回 性 进 行 贷 后 检 查 。公 司 建 立 了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制 度 ,规 范 资 产 质 量 的 认
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资产质量的真实性。
( 3) 建 立 客 户 管 理 信 息 档 案 , 全 面 和 集 中 掌 握 客 户 的 资 信 水 平 、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偿 债 能 力 等 信 息 ,对 客 户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对 列 入“ 黑 名 单 ”、
有逃废债等行为的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信禁入。
4、 投 资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业 务 主 要 是 指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根 据 相 关
监管规定,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
( 1) 公 司 董 事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负
责 确 定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原 则 、投 资 策 略 、投 资 规 模 、投 资 品 种 和
可承受的风险限额,审批有价证券年度投资方案。
( 2)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运 作 的 审 批 机
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审议批准具体的资产配置、投资类型、投资期限、
投 资 金 额 等 操 作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的 交 易 对 手
准入。并对投资运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进行管理和决策。
( 3)公 司 投 资 业 务 由 资 金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情 况 发 起 业 务 流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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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进 行 风 险 审 查 后 会 签 。如 有 涉 及 信 用 风 险 的 投 资 业 务 ,
由 信 贷 管 理 部 门 协 助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对 业 务 进 行 信 用 风 险 审 查 。业 务 相
关部门会签后,由公司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办理。
( 4) 公 司 开 展 投 资 业 务 严 格 遵 循 《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风
险管 理 办法 》相 关 规定 进 行风 险 管理 ,严 控包 括 合规 风 险、信用 风 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5、 内 部 稽 核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治 理 要 求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置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和 维 护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稽 核 体 系 、审 定 公 司 内 部 基 础 审 计 制 度 、
监 督 公 司 稽 核 工 作 的 开 展 、评 价 公 司 稽 核 工 作 成 效 ,对 稽 核 工 作 的 适 当 性
和 有 效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公 司 设 有 纪 检 审 计 部 承 担 内 部 审 计 职 能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公 司 内 部 日 常 稽 核 工 作 ,对 公 司 各 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内 部 稽 核 和 监 督 。
纪检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并直接汇报
相 关 工 作 ,在 审 计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制 定 稽 核 规 章 制 度 、稽 核 程 序 ,评 价 风 险
状 况 和 管 理 情 况 ,制 定 并 落 实 年 度 稽 核 工 作 计 划 ,开 展 后 续 稽 核 ,监 督 整
改落实情况。
6、 信 息 系 统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全 面 控 制 体 系 ,加 强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的 一 般 控 制 和 应 用 控 制 。严 格 划 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管 理 、应 用
部 门 的 职 责 ,建 立 和 健 全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防 范 的 制 度 及 措 施 ,制 订 了
多 项 管 理 制 度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系 统 以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化 建 设 标 准 为 蓝
本,以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等 为 着 眼 点 ,通 过 访 问 控 制 及 入 侵 防 御 、CA 认 证 加 密 技 术 、双 机 采 用 多 层
次 立 体 型 保 护 等 多 种 技 术 手 段 ,保 障 系 统 的 安 全 稳 定 。主 要 有 :采 用 防 火
墙 加 主 动 防 御 系 统 、双 互 联 网 链 路 、双 机 冗 余 热 备 或 者 冷 备 等 技 术 ,保 障
业 务 平 台 安 全 可 靠 ;采 用 数 据 传 输 加 密 、RAID 和 数 据 镜 像 备 份 技 术 ,有 效
地 保 证 数 据 安 全 和 可 恢 复 ; 采 用 个 人 CA 证 书 认 证 , 有 效 甄 别 用 户 身 份 ,
防止冒名、篡改、抵赖;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应用相互分离。信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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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由 信 息 科 技 部 专 人 、专 职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模 块 按 业 务 类 型 分 配 给 各 业 务
部 门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授 予 操 作 人 员 在 所 管 辖 的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操 作 权 限 ,具
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四)应急准备与处置
为 贯 彻 落 实 监 管 机 构 对 于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的 工 作 要 求 ,公 司 将 风 险 管 理
作 为 日 常 工 作 常 抓 不 懈 ,对 因 经 营 或 其 他 问 题 影 响 到 公 司 资 金 安 全 的 情 况
设 计 了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以 识 别 可 能 发 生 的 意 外 事 件 或 紧 急 情 况( 包 括 计 算
机系统),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自 正 式 营 运 以 来 ,公 司 持 续 开 展 了 制 度 重 检 和 梳 理 工 作 ,通 过 全 面 梳
理 各 业 务 现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流 程 ,修 订 其 中 与 公 司 实 际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不 符 的 内 容 ,及 时 废 止 不 再 适 用 的 规 章 制 度 ,有 效 提 高 了 现 行 规 章 制 度 的
合规 性,为 各项 业 务合 规 操作 、合 规 经营 提 供了 有 力支 撑。总体 来 看,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完 善 的 ,执 行 是 有 效 的 。在 资 金 管 理 方 面 公 司 较 好 地
控 制 资 金 流 转 风 险 ;在 信 贷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信 贷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程 序 ,使 整 体 风 险 控 制 在 合 理 水 平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确 保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及 时 了 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经 营 和 风
险 状 况 ,确 保 每 一 项 信 息 均 能 够 传 递 给 相 关 员 工 ,各 个 部 门 和 员 工 的 有 关
信 息 均 能 够 顺 畅 反 馈 。风 险 管 理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方 面 :
1、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每 年 定 期 向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报 告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 2、
将 反 馈 信 息 及 时 传 达 到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人 员 。 3、 公 司 内 部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事 务 的 培 训 与 学 习 , 提 高 全 员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防 范 意 识 。 4、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的 报 告 和 信 息 反 馈 制 度 ,业 务 部 门 、纪 检 审 计 部 发 现 内 部 控 制 的 隐
患 和 缺 陷 , 及 时 向 管 理 层 或 相 关 部 门 报 告 。 5、 纪 检 审 计 部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制 度 建 设 和 执 行 情 况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评 价 ,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 6、 公 司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问 题 和 缺 陷 的 处 理 纠 正 机 制 ,管 理 层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的 检 查 情 况 和 评
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业务部门落实。
三、广晟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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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底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计 107.92 亿 元 ,
其 中 存 放 央 行 款 项 3.03 亿 元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48.38 亿 元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51.33 亿 元 ; 负 债 合 计 93.54 亿 元 , 其 中 各 项 存 款 93.42 亿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4.39 亿 元 ,其 中 实 收 资 本 10.99 亿 元 ,未 分 配 利 润 1.17 亿 元 (以
上 数 据 为 未 经 审 计 的 新 会 计 准 则 报 表 编 制 口 径 )。
2022 年 全 年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06 亿 元 ( 未 经 审 计 ) ;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7,660.47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 实 现 税 后 净 利 润 5,737.24 万 元
(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坚 持 稳 健 经 营 的 原 则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法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和 国 家 有 关 金 融 法 规 、条 例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 据《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截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序 2022 年 12 月
指标 指标解释 监管标准
号 31 日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0.5% 21.01%
2 流动性比例 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 ≥25% 68.82%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
3 贷款比例 ≤80% 50.71%
本)
4 集团外负债比例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100% 0.00%
5 票据承兑比例 1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5% 1.94%
6 票据承兑比例 2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300% 4.31%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业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余额)
7 ≤100% 13.79%
务比例 资本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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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2022 年 12 月
指标 指标解释 监管标准
号 31 日实际值
8 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10% 0.01%
9 投资比例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70% 26.30%
1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20% 0.09%
财 务 公 司 的 各 项 指 标 均 符 合 银 保 监 会 颁 布 的《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2022 年 修 订 ) 》 第 三 十 四 条 规 定 的 监 管 指 标 要 求 。
四、本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存
款 余 额 为 2,401,368,382.53 元 , 未 开 展 贷 款 、 贴 现 、 银 承 业 务 。 本 公 司
制 订 了《 关 于 在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存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风 险 应 急
处置 预 案》,以 保 证在 广 晟财 务 公司 的存 款 资金 安 全,有效 防 范、及时 控
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 于 以 上 分 析 和 判 断 ,本 公 司 认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取 得 了 合 法 有 效 的
资 质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立 与 经 营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架 构 ,雇 佣 了 符 合 要 求 并 具 备 相 应 能 力 的 各 类 专 业 人 员 ,采 取 相 应 的
风险 管 控措 施,符 合《 企业 集 团财 务 公司 管 理办 法》的 规定 。广 晟 财务 公
司 运 营 正 常 ,资 金 较 为 充 裕 ,内 控 健 全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资 本 充 足 率 较 高 ,
拨备充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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