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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3-03-2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结合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件 资 料 ,并 审 阅 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利润 表 等财 务 报告 ,广 东 风华 高 新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 称“ 本

公司 ”)对广 晟 财 务公 司 的经 营 资质 、业 务和 风 险状 况 进行 了 评估 ,现 将

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是 经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 银 保 监 会 ” ) 批 准 ( 金 融 许 可 证 机 构 编 码 : L0216H244010001 ) 、 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000345448548L )

的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依 法 接 受 银 保 监 会 的 监 督 管 理 。根 据 银 保 监 会 颁 布 的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以 加 强 企 业 集 团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和 提 高 企 业 集 团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为 目 的 ,为 企 业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管理服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9,922 万 元 人 民 币 ,广 东 省 广 晟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为 控 股 大 股 东 认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实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深

圳 市 中 金 岭 南 有 色 金 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7,632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10,000 万 元 ,佛 山 市 国 星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2,290 万 元 、实 缴 出

资 3,000 万 元 ,注 册 及 营 业 地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西 路 17 号 52 楼 ,

开 业 时 间 2015 年 6 月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在 广 东 银 保 监 局 核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目 前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吸 收 成 员 单 位 存 款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贷 款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票 据 贴 现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资 金 结 算 与 收 付 ;提 供 成 员 单 位 委 托

贷款 、财 务 顾问 、信用 鉴 证及 咨 询代 理业 务;从 事同 业 拆借 ;办 理 成员 单
                                        1
位 票 据 承 兑 ;从 事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经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广晟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广晟财务公司治理架构

     广晟 财 务公 司 按照《公 司法 》和《商 业银 行 公司 治 理指 引》等有 关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治 理 体 系 ,股 东 会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经 广 晟 集 团 党 委 批 准 设 立 ,由 5 名 委 员 组 成 ,负 责

对“ 三重 一 大”事 项进 行 前置 研 究。董事 会由 5 名 董事 组成 ,是 广 晟财 务

公司 的 最高 决 策机 构;监事 会由 3 名 监事 组 成( 其 中 一 名职 工 监事 ),是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监 督 机 构 ;董 事 会 下 设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包 括 总 经 理 和 副 总 经 理 ,同 时 设 置 了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制定了规范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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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清晰明确的授权体系,确保各项业务管理均在授权范围内进行。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目 前 设 置 9 个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和 管 理 。前 台 部 门 为 结 算 业 务 部 、资 金

信 贷 部 、融 资 管 控 部 ,中 台 部 门 为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和 财 务 部 ,后 台 部 门

为 党 群 工 作 部 、纪 检 审 计 部 、办 公 室 和 信 息 科 技 部 。各 部 门 有 明 确 的 部 门

职责和岗位职责说明书,实现了前、中、后台部门、岗位、人员的有效分

离。

       1、 股 东 ( 会 ) :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公司上市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股东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审 议 批 准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方 案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或 者 监

事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对 公 司 所 投 资 的 股 权 处 置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新 增 业 务 范 围 作 出 决 议 ;对 发

行公 司 债券 作 出决 议;对公 司 合并 、分立 、解 散、清 算 或者 变 更公 司 形式

作出 决 议;修订《 公司 章 程》;对 聘 用或 解 聘为 公 司财 务报 告 进行 定 期法

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对公司对外捐献、赞助事项作出决议;

审 议 批 准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规 定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应 当 由 股 东 会 决 定 的 其

他事项。

       党支部委员会: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公 司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按 管 理 权 限 由 上 级 党 组 织 批 准 设 立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在 公 司 发 挥 领 导 核 心 和 政 治 核 心 作 用 ,承 担 从 严 管 党 治 党 责 任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负 责 保 证 监 督 党 和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在 公 司 的 贯 彻 执 行 ,

前 置 研 究 讨 论 企 业 重 大 问 题 ,落 实 党 管 干 部 和 党 管 人 才 原 则 ,坚 持 和 完 善

双 向 进 入 、交 叉 任 职 的 领 导 体 制 ,加 强 对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的 监 督 ,领 导 企 业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和 工 会 、共 青 团 等 群 众 组 织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设监督责任,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纪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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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董 事 会 :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董事 会 对股 东 会负 责,依照《公 司 法 》行 使下 列 职权 :负责 召 集和 主

持 股 东 会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制 订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并 报 股 东 会 批 准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执 行 股 东 会

的决 议,并 向股 东 会报 告 工作 ;决 定 公司 的 经营 计 划、投资 方 案、资产 购

置、资产处置与核销、数据治理等事项;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者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的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

解散 、清 算、重 组 、破 产、变更 公 司 形式 以 及重 大 投融 资和 担 保事 项 等重

大事项的方案,并报股东会批准;决定除股东会决议之外的投资、融资、

担 保 、资 产 处 置 等 事 项 ;决 定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制 定 公 司 风 险 容 忍 度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政 策 ,承 担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最 终 责 任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并 对 会 计 和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定 期 评 估 并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按 照 监

管 及 广 晟 集 团 规 定 ,聘 任 或 解 聘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奖 惩

事 项 ,监 督 高 级 管 理 层 履 行 职 责 ;提 请 股 东 会 聘 用 或 者 解 聘 为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定 期 法 定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听 取 并 审 议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法 律 、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形式的其他职权。

     4、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审 核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预 算 编 制 方 法 和 程 序 等 ;

根 据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和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确 定 公 司 整 体 预 算 目 标 及 预 算 分 解 方

案 ;综 合 平 衡 公 司 预 算 草 案 ;下 达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正 式 年 度 预 算 ;协 调 解

决 预 算 编 制 和 执 行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审 议 预 算 调 整 方 案 ,依 照 授 权 进 行 审 批 ;

审议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预算管理事项。

     5、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列 职 权:审议 公 司风 险 管理 总 体目 标、政策 ,并 报 董 事会 批 准;审议 公

                                               4
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掌握关于风险水平和管理状况,并报董事会批准;

审 议 公 司 重 要 业 务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案 和 重 大 风 险 管 理 应 对 策 略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制 度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定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及 其 职 责 方 案 ;审 定 公 司 对 各 项 风 险 的 识 别 、计

量、监测和控制的工作方案;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管理事宜。

     6、 审 计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审 查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监 督 实 施 ;协 调 内 部 审 计 和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审 核 公 司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审 查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组 织 对 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计 ;配 合 监

事 会 组 织 的 审 计 工 作 ;审 定 公 司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定 公

司 内 外 部 审 计 报 告 ,并 报 董 事 会 ;监 督 审 计 整 改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项。

     7、 监 事 会 : 监 督 机 构 。

     监事 会 对股 东 会负 责,依照《公 司 法 》行 使下 列 职权 :定期 向 公司 股

东 会 报 告 工 作 ;检 查 公 司 贯 彻 执 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情 况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决 定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 管 理人 员 予以 纠正 ;提 议 召开 董 事会 临 时会 议;法 律、法规 、公 司 章

程规定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8、 经 营 管 理 层 : 设 总 经 理 一 名 、 副 总 经 理 若 干 名 。

     经 营 管 理 层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总 经 理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副 总 经 理 由 总 经 理

提 名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经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资 格 审 查 同 意 后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总 经 理 负 责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董 事

会 授 权 行 使 职 权 ,副 总 经 理 负 责 在 分 管 工 作 范 围 或 授 权 范 围 内 ,协 助 总 经

理开展工作。

     9、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公 司 各 类 授 信 政 策 和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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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的制定、授信项目审批的专门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公 司 所 有 授 信 业 务 ;

审 议 公 司 的 年 度 信 贷 政 策 和 信 贷 计 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 议 公

司 优 化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 定

公 司 涉 及 信 贷 业 务 的 各 项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和 操 作 规 程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公 司

信 贷 资 产 状 况 ,对 公 司 信 贷 业 务 营 运 提 出 工 作 要 求 和 指 导 ;总 经 理 授 权 行

使的其他职责。

     10、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业 务 审 查

和审批的专门工作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审议公司年度投资策略和投资计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公 司 投 资 资 产 状 况 ,对 公 司 投

资 业 务 营 运 提 出 工 作 要 求 和 指 导 ;审 议 公 司 优 化 投 资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 议 公 司 重 大 投 融 资 方 案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批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投 资 业 务 ;审 定 公 司 涉 及 投 资 业 务 的 各 项 具 体

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总经理授权行使的其他职责。

     11、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分 析 信 息 科 技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制 定 信 息 科 技 发 展 政 策 、管 理 制 度 和 相 关 技 术 性 要

求,审议信息科技业务和预算情况的专门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议 一 定 时 期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架 构 方 案 及 调 整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报 告 ;评 估 信 息 科 技 及 其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总 体 效 果 和 效

率 ;掌 握 主 要 的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确 定 可 接 受 的 风 险 级 别 ,确 保 相 关 风 险 能

够 被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等 级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等 ;

审 议 年 度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风 险 报 告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年 度 预 算 及 实 际 支 出 情 况

报告等。

     12 、 职 能 部 门 : 设 结 算 业 务 部 、 资 金 信 贷 部 、 融 资 管 控 部 、 财 务 部 、

法律 与 风控 事 务部 、办 公室 、信 息 科 技部 、党 群 工作 部 、纪 检审 计 部九 个

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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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结 算 业 务 部 是 公 司 负 责 开 展 结 算 相 关 业 务 的 部 门 ,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负 责 开 展 集 团 公 司 资 金 归 集 和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监 管 ;管 理 公 司 及 成 员 企

业内外部账户;负责公司资金类业务的支付结算及核算(结字类凭证);

管 理 公 司 金 库 、重 要 空 白 凭 证 及 财 务 印 鉴 ;负 责 与 银 行 、成 员 企 业 的 资 金

对 账 ;负 责 存 款 准 备 金 的 缴 存 及 对 账 ;负 责 与 成 员 企 业 、银 行 的 结 算 业 务

沟 通 协 调 ; 制 订 结 算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 ( 2) 资 金 信 贷 部 是 公

司负责对口、管理成员单位(客户),受理并办理信贷业务、资金管理及

运作、银行融资、同业业务的部门,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实施授信业务,

拓 展 、实 施 集 团 金 融 资 源 集 中 管 理 、利 用 金 融 工 具 及 专 业 技 能 为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优 质 金 融 服 务 ,管 理 公 司 担 保 业 务 ;负 责 规 划 实 施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组

织 实 施 资 金 预 算 及 头 寸 管 理 ,拓 展 理 财 渠 道 ,提 高 资 金 效 益 ,推 动 实 施 银

行 融 资 统 一 管 理 ,负 责 同 业 业 务 的 开 展 ,承 担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 3) 融 资 管 控 部 是 主 要 负 责 对 接 广 晟 集 团 财 务 部 相 关 工 作 , 落 实 集 团 总

部 及 下 属 企 业 的 融 资 管 理 、 内 部 信 贷 、 担 保 等 职 能 。 ( 4)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是 公 司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报 告 、控 制 法 律 事 务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

具体职责包括:制订并组织实施风险管理政策,开展各项风险管理工作,

组 织 实 施 反 洗 钱 ,协 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与 监 管 部 门 沟 通 ,管 理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开 展 呆 账 核 销 和 不 良 贷 款 清 收 ,负 责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承 担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向 分 管 副 总 经 理

汇 报 工 作 。 ( 5) 财 务 部 主 要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 分 析 、 管

理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负 责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日 常 工 作 和 会 务 筹 备 工 作 ;

核 算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负 责 报 送 经 营 统 计 数 据 、财 务 月 报 、财 务 分 析 等 集 团

公 司 要 求 的 数 据 及 材 料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决 算 汇 审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报 销

事项 审 核;向银 监 、人 行、税局、国 资委 等 监管 机 构和 上级 部 门报 送 相关

统计 报 表;配合 监 管机 构、审 计部 门 、税 务机 关 及集 团 公司 监 督检 查;制

订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及 部 门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向 分 管 副 总 经 理

汇 报 工 作 。 ( 6) 党 群 工 作 部 主 要 负 责 对 接 广 晟 集 团 党 群 工 作 部 , 落 实 广

晟 集 团 党 建 工 作 相 关 要 求 。负 责 公 司 党 建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协 助 公 司 支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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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 员 会 落 实 相 关 工 作 要 求 。 ( 7) 纪 检 审 计 部 主 要 负 责 落 实 广 晟 集 团 纪 检

监 察 工 作 的 相 关 要 求 和 公 司 纪 检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监 督

整 改 , 并 承 担 审 计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监 事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 8) 信 息 科 技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包 括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规 划 、信 息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信 息 科 技 预 算 编 制 等 具 体 工 作 ,并 承 担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 9) 办 公 室 是 公 司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 主 要 负 责 行 政 管 理 、

人事管理、信息处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实 施 由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组 织 ,纪 检 审 计 部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各 部 门 、机 构 在 其 职 责 范 围 内 根 据 各 项 业 务 的 不 同 特 点 制

定 各 自 不 同 的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标 准 化 操 作 流 程 、作 业 标 准 和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主 要 包 括 信 用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合 规 风 险 等 ,各 部 门 责 任

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内部控制措施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重 点 是 授 信 、贷 款 、票 据 等 信 贷 业 务 中 的 信 用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结 算 业 务 中 的 资 金 安 全 和 操 作 风 险 ,公 司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对 重 点 业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不 相 容 职

务分 离 控制 、授 权 审批 控 制、会计 系 统控 制、财 务保 护 控制 、运 营 分析 控

制等。上述措施可以单独进行,也可各种措施组合进行。

     1、 资 金 管 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监 管 机 构 的 各 项 法 规 制 度 要 求 ,搭 建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架 构 ,制 订 了 完 善 的 管 理 办 法 及 规 定 ,通 过 程 序 制 度 化 、流

程标准化规避并控制业务风险。

     ( 1) 在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方 面 , 公 司 经 营 严 格 遵 循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总量制约、结构对称、目标互补、风险

分 散 的 原 则 开 展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并 通 过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与 日 常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管 理 方 式 ,设 置 专 人 专 岗 负 责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资 金 的 流 动 性 、安

全 性 和 盈 利 性 。 ( 2) 在 成 员 企 业 存 款 业 务 方 面 , 公 司 严 格 遵 循 平 等 、 自

                                              8
愿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保 障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的 安 全 ,维 护 各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 3) 在 转 账 结 算 业 务 方 面 , 成 员 企 业 在 公 司 开 设 结 算 账 户 , 通

过登录公司智能资金平台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

快 捷 、 通 畅 , 同 时 具 有 较 高 的 数 据 安 全 性 。 ( 4) 在 融 资 业 务 方 面 , 公 司

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仅通过同业拆借方式进行对外融资,

公司的同业拆借业务只限于与经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

融 机 构 合 作 ,且 交 易 必 须 通 过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借 中 心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2、 会 计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会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建 立 并 执 行 规 范 化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 程 序 。公 司 设 立 了 专 门 的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确 保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会 计 人 员

能 够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独 立 地 办 理 会 计 业 务 。公 司 明 确 了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会 计 人 员 的 权 限 ,会 计 人 员 在 各 自 的 权 限 内 办 理 有 关 业 务 ,凡 超 越

权 限 的 ,须 经 授 权 后 ,方 可 办 理 。公 司 结 算 、会 计 岗 位 设 置 实 行 职 责 分 离 、

相 互 制 约 的 原 则 ,严 禁 一 人 兼 任 非 相 容 的 岗 位 或 独 自 完 成 结 算 、会 计 全 过

程的业务操作。公司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

保证账实、账据、账款、账证、账账及账表之间的有关内容相符。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专 人 管 理 、相 互 牵 制 、适 当 审 批 、严 格 登 记 的 原 则 ,

加强对合同、票据、印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

要 合 同 和 票 据 有 连 号 控 制 、作 废 控 制 、空 白 凭 证 控 制 以 及 领 用 登 记 控 制 等

专 门 措 施 。会 计 人 员 变 动 时 ,严 格 执 行 交 接 程 序 ,在 监 交 人 的 监 督 之 下 办

清交接手续。

       3、 信 贷 业 务 控 制

       广晟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成

员 企 业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修 订 和 完 善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规 范 了 公 司 各 类 信 贷 业

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 1) 建 立 职 责 明 确 、 相 互 制 约 的 审 贷 分 离 制 度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贷款 规 模、种类 、期限 、担 保 条件 确 定 审 查 程序 和 审批 权限 ,严 格 按照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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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和 权 限 审 查 、审 批 贷 款 。公 司 建 立 和 健 全 了 信 贷 部 门 和 信 贷 岗 位 工 作 责

任 制 ,信 贷 部 门 的 岗 位 设 置 做 到 分 工 合 理 、职 责 明 确 。贷 款 调 查 评 估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调 查 评 估 ,承 担 调 查 失 误 和 评 估 失 准 的 责 任 ;贷 款 审 查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风 险 的 审 查 ,承 担 审 查 失 误 的 责 任 ;贷 款 发 放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的 检 查 和

清 收 ,承 担 检 查 失 误 、清 收 不 力 的 责 任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贷 款

决 策 机 制 ,设 立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议 有 关 部 门 报 请 审 议 的 各 类 信 贷

业 务 ,委 员 会 审 议 表 决 遵 循 集 体 审 议 、明 确 发 表 意 见 、多 数 同 意 通 过 的 原

则 ,全 部 意 见 记 录 存 档 。被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两 次 否 决 的 贷 款 申 请 半 年 内 不

得 再 次 提 交 审 议 。公 司 总 经 理 不 担 任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委 员 ,但 可 以 否 决 信

贷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 2) 严 格 执 行 贷 后 管 理 制 度 。 资 金 信 贷 部 负 责 对 贷 出 款 项 的 贷 款 用

途 、收 息 情 况 、逾 期 贷 款 和 展 期 贷 款 进 行 监 控 管 理 ,对 贷 款 的 安 全 性 和 可

收 回 性 进 行 贷 后 检 查 。公 司 建 立 了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制 度 ,规 范 资 产 质 量 的 认

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资产质量的真实性。

     ( 3) 建 立 客 户 管 理 信 息 档 案 , 全 面 和 集 中 掌 握 客 户 的 资 信 水 平 、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偿 债 能 力 等 信 息 ,对 客 户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对 列 入“ 黑 名 单 ”、

有逃废债等行为的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信禁入。

     4、 投 资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业 务 主 要 是 指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根 据 相 关

监管规定,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

     ( 1) 公 司 董 事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负

责 确 定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原 则 、投 资 策 略 、投 资 规 模 、投 资 品 种 和

可承受的风险限额,审批有价证券年度投资方案。

     ( 2)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运 作 的 审 批 机

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审议批准具体的资产配置、投资类型、投资期限、

投 资 金 额 等 操 作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的 交 易 对 手

准入。并对投资运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进行管理和决策。

     ( 3)公 司 投 资 业 务 由 资 金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情 况 发 起 业 务 流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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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进 行 风 险 审 查 后 会 签 。如 有 涉 及 信 用 风 险 的 投 资 业 务 ,

由 信 贷 管 理 部 门 协 助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对 业 务 进 行 信 用 风 险 审 查 。业 务 相

关部门会签后,由公司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办理。

     ( 4) 公 司 开 展 投 资 业 务 严 格 遵 循 《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风

险管 理 办法 》相 关 规定 进 行风 险 管理 ,严 控包 括 合规 风 险、信用 风 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5、 内 部 稽 核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治 理 要 求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置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和 维 护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稽 核 体 系 、审 定 公 司 内 部 基 础 审 计 制 度 、

监 督 公 司 稽 核 工 作 的 开 展 、评 价 公 司 稽 核 工 作 成 效 ,对 稽 核 工 作 的 适 当 性

和 有 效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公 司 设 有 纪 检 审 计 部 承 担 内 部 审 计 职 能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公 司 内 部 日 常 稽 核 工 作 ,对 公 司 各 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内 部 稽 核 和 监 督 。

纪检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并直接汇报

相 关 工 作 ,在 审 计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制 定 稽 核 规 章 制 度 、稽 核 程 序 ,评 价 风 险

状 况 和 管 理 情 况 ,制 定 并 落 实 年 度 稽 核 工 作 计 划 ,开 展 后 续 稽 核 ,监 督 整

改落实情况。

     6、 信 息 系 统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全 面 控 制 体 系 ,加 强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的 一 般 控 制 和 应 用 控 制 。严 格 划 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管 理 、应 用

部 门 的 职 责 ,建 立 和 健 全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防 范 的 制 度 及 措 施 ,制 订 了

多 项 管 理 制 度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系 统 以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化 建 设 标 准 为 蓝

本,以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等 为 着 眼 点 ,通 过 访 问 控 制 及 入 侵 防 御 、CA 认 证 加 密 技 术 、双 机 采 用 多 层

次 立 体 型 保 护 等 多 种 技 术 手 段 ,保 障 系 统 的 安 全 稳 定 。主 要 有 :采 用 防 火

墙 加 主 动 防 御 系 统 、双 互 联 网 链 路 、双 机 冗 余 热 备 或 者 冷 备 等 技 术 ,保 障

业 务 平 台 安 全 可 靠 ;采 用 数 据 传 输 加 密 、RAID 和 数 据 镜 像 备 份 技 术 ,有 效

地 保 证 数 据 安 全 和 可 恢 复 ; 采 用 个 人 CA 证 书 认 证 , 有 效 甄 别 用 户 身 份 ,

防止冒名、篡改、抵赖;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应用相互分离。信息系

                                              11
统 由 信 息 科 技 部 专 人 、专 职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模 块 按 业 务 类 型 分 配 给 各 业 务

部 门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授 予 操 作 人 员 在 所 管 辖 的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操 作 权 限 ,具

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四)应急准备与处置

     为 贯 彻 落 实 监 管 机 构 对 于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的 工 作 要 求 ,公 司 将 风 险 管 理

作 为 日 常 工 作 常 抓 不 懈 ,对 因 经 营 或 其 他 问 题 影 响 到 公 司 资 金 安 全 的 情 况

设 计 了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以 识 别 可 能 发 生 的 意 外 事 件 或 紧 急 情 况( 包 括 计 算

机系统),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自 正 式 营 运 以 来 ,公 司 持 续 开 展 了 制 度 重 检 和 梳 理 工 作 ,通 过 全 面 梳

理 各 业 务 现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流 程 ,修 订 其 中 与 公 司 实 际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不 符 的 内 容 ,及 时 废 止 不 再 适 用 的 规 章 制 度 ,有 效 提 高 了 现 行 规 章 制 度 的

合规 性,为 各项 业 务合 规 操作 、合 规 经营 提 供了 有 力支 撑。总体 来 看,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完 善 的 ,执 行 是 有 效 的 。在 资 金 管 理 方 面 公 司 较 好 地

控 制 资 金 流 转 风 险 ;在 信 贷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信 贷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程 序 ,使 整 体 风 险 控 制 在 合 理 水 平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确 保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及 时 了 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经 营 和 风

险 状 况 ,确 保 每 一 项 信 息 均 能 够 传 递 给 相 关 员 工 ,各 个 部 门 和 员 工 的 有 关

信 息 均 能 够 顺 畅 反 馈 。风 险 管 理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方 面 :

1、 法 律 与 风 控 事 务 部 每 年 定 期 向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报 告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 2、

将 反 馈 信 息 及 时 传 达 到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人 员 。 3、 公 司 内 部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事 务 的 培 训 与 学 习 , 提 高 全 员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防 范 意 识 。 4、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的 报 告 和 信 息 反 馈 制 度 ,业 务 部 门 、纪 检 审 计 部 发 现 内 部 控 制 的 隐

患 和 缺 陷 , 及 时 向 管 理 层 或 相 关 部 门 报 告 。 5、 纪 检 审 计 部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制 度 建 设 和 执 行 情 况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评 价 ,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 6、 公 司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问 题 和 缺 陷 的 处 理 纠 正 机 制 ,管 理 层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的 检 查 情 况 和 评

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业务部门落实。

     三、广晟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2
          (一)经营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底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计 107.92 亿 元 ,

    其 中 存 放 央 行 款 项 3.03 亿 元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48.38 亿 元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51.33 亿 元 ; 负 债 合 计 93.54 亿 元 , 其 中 各 项 存 款 93.42 亿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4.39 亿 元 ,其 中 实 收 资 本 10.99 亿 元 ,未 分 配 利 润 1.17 亿 元 (以

    上 数 据 为 未 经 审 计 的 新 会 计 准 则 报 表 编 制 口 径 )。

          2022 年 全 年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06 亿 元 ( 未 经 审 计 ) ;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7,660.47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 实 现 税 后 净 利 润 5,737.24 万 元

    (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坚 持 稳 健 经 营 的 原 则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法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和 国 家 有 关 金 融 法 规 、条 例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 据《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截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序                                                                                     2022 年 12 月
                 指标                          指标解释                  监管标准
号                                                                                     31 日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0.5%          21.01%

2           流动性比例                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                ≥25%           68.82%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
3             贷款比例                                                     ≤80%           50.71%
                                              本)
4         集团外负债比例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100%          0.00%

5         票据承兑比例 1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5%           1.94%

6         票据承兑比例 2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300%          4.31%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业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余额)
7                                                                          ≤100%          13.79%
             务比例                         资本净额

                                                  13
序                                                                                   2022 年 12 月
                指标                          指标解释                  监管标准
号                                                                                   31 日实际值
8      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10%           0.01%

9             投资比例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70%          26.30%

1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20%           0.09%

         财 务 公 司 的 各 项 指 标 均 符 合 银 保 监 会 颁 布 的《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2022 年 修 订 ) 》 第 三 十 四 条 规 定 的 监 管 指 标 要 求 。

         四、本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存

    款 余 额 为 2,401,368,382.53 元 , 未 开 展 贷 款 、 贴 现 、 银 承 业 务 。 本 公 司

    制 订 了《 关 于 在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存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风 险 应 急

    处置 预 案》,以 保 证在 广 晟财 务 公司 的存 款 资金 安 全,有效 防 范、及时 控

    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 于 以 上 分 析 和 判 断 ,本 公 司 认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取 得 了 合 法 有 效 的

    资 质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立 与 经 营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架 构 ,雇 佣 了 符 合 要 求 并 具 备 相 应 能 力 的 各 类 专 业 人 员 ,采 取 相 应 的

    风险 管 控措 施,符 合《 企业 集 团财 务 公司 管 理办 法》的 规定 。广 晟 财务 公

    司 运 营 正 常 ,资 金 较 为 充 裕 ,内 控 健 全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资 本 充 足 率 较 高 ,

    拨备充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