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 万方 公告编号:2021-05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万方 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136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1 年 6 月 4 日
4、股票期权登记数量:770.00 万份
5、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0 人
6、行权价格:5.02 元/股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7 日公
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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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
证 券 报 》、 《 证券 时 报》 、 《上 海 证券 报 》、 《 证 券日 报 》及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
3、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
务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止。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
证 券 报 》、 《 证券 时 报》 、 《上 海 证券 报 》、 《 证 券日 报 》及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4、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5、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
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2020
年 10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3)。
6、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2021-043、2021-044、202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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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授予及登记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6 月 4 日。
2、授予数量:770.00 万份
3、授予人数:10 人
4、行权价格:5.02 元/股
5、期权简称:万方 JLC1
6、期权代码:037136
7、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8、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
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拟授予 占拟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额度(万股) 权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戚凤春 副总经理 180.00 20.69% 0.58%
潘喜峰 战略发展部总监、子公司董事长 130.00 14.94% 0.42%
苏建青 董事 100.00 11.49% 0.32%
刘玉 董事、副董事长 100.00 11.49% 0.32%
章寒晖 董事、总经理 50.00 5.75% 0.16%
刘戈林 董事 50.00 5.75% 0.16%
郭子斌 董事、董事会秘书 50.00 5.75% 0.16%
董威亚 财务总监 50.00 5.75% 0.16%
邢大伟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30.00 3.45% 0.1%
杨凯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30.00 3.45% 0.1%
首次授予共计(10 人) 770.00 88.51% 2.49%
预留部分共计 100.00 11.49% 0.32%
合计 870.00 100% 2.81%
9、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行权条件: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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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等待期与首次授予相同。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3%
第一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3%
第二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4%
第三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
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
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行权的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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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
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限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时间跨度为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考核期为 2021 年、第二个考核期为 2022 年、第三个考核期为
2023 年,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考核期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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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以上扣非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由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只有公司满足各考核期间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期间的股票期
权方可行权。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原
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良好、达标、待改进和不达标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等级 A 良好 B 达标 C 待改进 D 不达标
行权比例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当期
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关于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
明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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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 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
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1
年 6 月 4 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 770.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
(1)标的股价:【5.82】元/股(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6.24%、29.72%、31.05%(分别采用中小板指数最近一
年、两年、三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
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0%、0%(分别采用公司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股息
率)
2、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 2021-2024 年会
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数 需摊销的总费 2021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量(万份)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770.00 404.10 130.86 164.58 83.83 24.83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和授
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
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预计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经初步预计,本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
所影响,但与此同时,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的稳
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
在价值。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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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的稳定性,并有效
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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