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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方发展: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04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4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3月20日(星
期一)下午14:45时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1/6
    (七)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
万方发展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0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提案 1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1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登记:法人股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
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


                                     2/6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15 日、16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30。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
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六)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 座 12A 万方
发展证券事务部
    公司电话:010-64656161
    公司传真:010-64656767
    联系人:王馨艺
    邮编: 100029
    (七)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
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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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4/6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8;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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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女士\先生代本人出席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委托期自上述会议召开始至会议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提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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