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3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全体监事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审议相关
议案,具体如下:
1、2019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经会议讨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李绪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2、2019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盛世欣兴格力
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银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
山东捷瑞物流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珠海
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5、2019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终止剩余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
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格力”商标权转让合同书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7、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2019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运作,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认为:公司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
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了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
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和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2019 年季度财
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和公正的。
3、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有关决议。
5、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
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