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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就公司解聘、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2020-08-0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解聘、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格力电器”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
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就公司解聘、聘任财务负责
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财务负责人 廖建雄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廖建雄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经了解廖建雄先生的工作经历,我们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公司董事会本次解聘、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本次
解聘、聘任财务负责人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解聘望靖东先生财务负责人,同意公司聘任廖建雄先生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廖建雄先生担任财务负责人的期限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姝威、王晓华、邢子文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