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联通大厦七楼邮编:519015 网址:www.platolaw.comE-mail:platolaw@126.com 电话:0756-3837387 传真:0756-3837667 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1)粤非凡律法字第 9 号 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珠 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力电器”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邵长富、陈勇出席格力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珠海 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会议”),并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 规则”)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格力电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 验证。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并依 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参会方式、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上述通知中所述的股东大会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及其他事项同公司公告内 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6 月 30 日(星 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星 期三)9:15~15:00 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 登记手续及投票文件,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或委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托代理人 8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780,162,56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904%。除上述股东以外,出席会议的其他 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召集人以及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 13,33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365,303,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6916%。 三、关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0 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四、《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五、《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 2021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至十一为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公告的议案。议案十二、十三则为 公司根据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股东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 《关于增加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的函》,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增加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而公 告的临时提案。 经本所律师见证,除已经公告的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没有 提出也没有审议新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增加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 告》所列议案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并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所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 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公布表决结 果。 赞成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票数 占比 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120,883,728 99.2185%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121,462,005 99.2369% 三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3,122,060,533 99.2559% 四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122,013,033 99.2544% 五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127,340,766 99.4238% 《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六 2,946,405,291 93.6715% 议案》 《关于 2021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 3,125,665,856 99.3705% 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八 2,482,770,770 78.9317% 议案》 九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177,833,478 99.054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十 2,497,408,009 79.3971%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一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480,622,143 78.8634% 《关于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十二 1,659,938,167 75.7496%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十三 1,686,728,163 76.9721%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上述议案议案十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权过半数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 生效。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邵长富 经办律师:邵长富 经办律师:陈 勇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