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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1-08-21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联通大厦七楼邮编:519015
         网址:www.platolaw.com E-mail:platolaw@126.com
              电话:0756-3837387 传真:0756-3837667




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1)粤非凡律法字第 13 号


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珠
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力电器”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邵长富、王振兴出席格力电器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珠
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或“会议”),并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格力电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
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
验证。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并依
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
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参会
方式、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上述通知中所述的股东大会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及其他事项同公司公告内
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0 日(星
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星
期三)9:15~15:00 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
登记手续及投票文件,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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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代理人 49 人,代表股份 1,787,754,0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2.0146%。除上述股东以外,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召集人以及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 1,114 人,代
  表股份 1,099,106,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825%。
        三、关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公告的议案。经本所律师见证,除已经公告的上
  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提出也没有审议新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议案一致,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并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公
  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公布表决结
  果。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票数            赞成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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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比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1                                                              2,884,217,891 99.9084%
                           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
    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
    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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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邵长富




                                                                 经办律师:邵长富




                                                                 经办律师:王振兴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