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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19-05-1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上,有表决权的董事(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
过了所有议案,未发现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现就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事项
    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鸿雁女士具
备《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
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事项
    我们审阅王贺先生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
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要求、规定以及其他不允许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王贺
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王贺先生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同意董事会聘任王贺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仇向洋、姚颐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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