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19-04-3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科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科股份拟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987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公司)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2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2,62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7,38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
券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6.72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233.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57 号)。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19 号文核准,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
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02,040.816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41 元,共计募集资金 450,00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6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4,4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长城证券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
1
行费、资料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1.2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208.8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9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截止 2019 年 3 月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诺投资总额 31 日专户余额
项目已竣工,募集
1 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 118,490.88 13,080.30
资金有节余
项目未竣工,剩余
2 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 98,742.40 1.76
少量募集资金
项目已竣工,募集
3 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 40,000.00 0.00 资金使用完毕,账
户已注销
项目未竣工,剩余
4 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 110,000.00 4.39
少量募集资金
项目未竣工,尚在
5 重庆万州金科观澜项目 150,000.00 27,548.21
开发建设中
项目已竣工,募集
景峡第二风电场 C 区 20 万千瓦
6 54,208.80 0.00 资金使用完毕,账
风电项目
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完
7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90,000.00 0.00
毕,账户已注销
合 计 661,442.08 40,634.66
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19年3月31日,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已建设完工并取得竣工备
案证,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6,139.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080.3万元
(含利息净额728.47万元),除去目前应付而未付的项目尾款1,480.3万元,该募
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6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公司坚持在保证品质的前
2
提下合理控制成本的原则,注重项目成本管理,严格管控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经营效益。
(三)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与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计划开发建设楼栋数为31栋,目前尚余4栋未完全
竣工,预计2020年4月该项目整体完工。
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计划开发建设楼栋数为124栋,目前尚余4栋
未完全竣工,预计2019年10月该项目整体完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投入项目情况
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投项目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和遵义金科
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总投资额均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详见下表),为确
保上述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600万元分
别用于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和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并授权募投
项目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划转。上述募投项目投入节余资金
后如仍有资金缺口,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节余募集资金具体分配如下:
单元:万元
募集资金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项目预计总 节余募集资金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投资额 划投入金额
总额 金额(含利息收入)
1 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 182,585.77 98,742.40 99,054.95 5,600.00
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
2 256,731.28 110,000.00 110,985.59 6,000.00
项目
合计 439,317.05 208,742.40 210,040.54 11,600.00
四、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
3
表了无异议的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作为金科股份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长城证券对金科股份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胡跃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