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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媒体报道说明的进展公告2021-05-3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说明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67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了《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6 号),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就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表示:该事件起因系 2017 年其与前妻陶虹遐
女士离婚后涉及的股权财产分割而引起的分歧。黄红云先生、陶虹遐女士共同通
过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持有本
公司 14.20%的股份(其中黄红云先生持有金科控股 51%股权,陶虹遐女士持有金
科控股 49%股权),2018 年 7 月 20 日双方经法院调解并达成一致,将陶虹遐女
士持有的金科控股 49%股权所对应的股份(即 371,670,000 股)过户至陶虹遐女
士指定的主体,且上述 371,670,000 股股份已经于 2018 年 7 月质押至陶虹遐女
士指定的个人名下(其母亲蒲心淑女士)。但此前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持公
司稳定,截止本公告日,涉及相关股票分拆、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截止本公告日,黄红云先生尚未收到法院的执行文书等法律文件,公司亦未
收到相关方关于此事项的通知,公司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2、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共同控制关系解除暨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号),黄红云先生与陶虹遐女士签订《一
致行动人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陶虹遐女士同意成为黄红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在处理金科股份经营发展且


                                     - 1-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需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
事项时均保持一致行动。保持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金科股份经营发展的重
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提案权、表
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
    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陶虹遐女士同意就自己及其在金科控股对金科股份行
使股东权利之表决权、提案权委托给黄红云先生行使,不再向黄红云先生另行出
具授权委托书。
    3、截止本公告日,金科股份收到主要股东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弘敏”)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
    广东弘敏作为金科股份的重要股东之一,认可金科股份的发展战略及管理团
队,认可金科股份的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与此同时,广东弘敏认为保
持黄红云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地位稳定,有助于金科股份持续良好经营
及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为此广东弘敏坚定支持黄红云先生作为金科
股份实际控制人,坚定支持金科股份持续健康发展。
    金科股份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亦表达
了对金科股份及实际控制人的坚定支持。阳光保险认为保持黄红云先生的实际控
制人及控股股东地位稳定,有助于金科股份持续良好经营及发展,符合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
    截止 2021 年一季度末,金科股份前十大股东构成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20%    758,506,065
公司
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0%    587,368,740
黄红云                             境内自然人          10.98%    586,487,279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其他                 4.14%    221,131,214
员工持股计划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84%    205,190,368
天津聚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4%    157,230,43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
                                   其他                 2.58%    137,500,000
险产品
陶虹遐                             境内自然人           2.49%    132,936,714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
                                   其他                 2.40%    128,020,000
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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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斯诗                               境内自然人             2.31%        123,585,610
               上述股东中,黄红云先生、陶虹遐女士合计持有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
 上述股东关    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黄红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虹遐女士、黄
 联关系或一    斯诗女士为黄红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
 致行动的说    产品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同属于阳光人寿保险股
     明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账户。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表示:本人有能力且有意愿积极、快速推动
金科控股将已经质押至陶虹遐女士指定人名下的股票(即 371,670,000 股)完成
分拆、过户及相关手续。作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其个人及其投资的其他公司
与金科股份在经营上完全独立,从未占用金科股份的资金及资产。截止本公告日,
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此事为离婚后涉及股权分割事项,与上市公司经营无
关,将会尽快解决,此事件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5、公司将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持续沟通并继续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上述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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