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限制性股票计划自查报告2021-07-01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1-6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8 月 21 日,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
理指南 9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
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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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即 2020 年 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自 2020 年 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
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
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
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司股票数量(股) 司股票数量(股)
1 叶起文 核心管理及专业人员 1,000 1,000
2 赵声志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 1,000 1,000
3 杨坤 其他 -- 700
4 江爱胜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 1,500 2,660
5 汪全义 核心管理及专业人员 8,100 500
6 付煜 其他 -- 700
7 齐音 核心管理及专业人员 869,100 876,800
8 姚兴旺 核心管理及专业人员 15,000 16,000
2
9 刘勇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 3,000 --
10 姜波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 -- 3,700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上述 10 名核查对象在自
查期间交易变动是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
其在交易时点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
而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
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
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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