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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01-01-11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及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3月18日上午在 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 董事8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吴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199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199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1997年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1997年年度经营计划.
    二、审议通过了199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1996年和1997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实现净利润32373482.13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237348.21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618674.11元,按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474696.43元,199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21042763.49元,加上1996年未分配利润20257458.27元,共计可供分配利润41300221.65元,按公司1997年末总股本1221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股,占用可供分配利润12210000.00元,送股 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9090221.65元,结转1998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主要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八、审议通过了1998年配股预案
    1.配股比例及总额: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1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 配3股的比例向公司全体股东配股,计配股总数为3663万股.
    2.配股价格:拟定在每股3.25-4.25元之间.
    3.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1)新建鱼类深加工生产线、扩大冷冻食品经营规模;
    (2)远洋渔业配套设施技改及追加投资底拖网渔轮;
    (3)能达网厂扩大编网生产能力技改项目.
    4.提请199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它事宜.
    5.本次配股决议自199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配股议案须经199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后,报经厦门市证监会出 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九、决定于1998年4月23日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1998年4月23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厦门市峰巢山路3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1997年年度报告.
    (2)审议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4)审议1998年度经营计划.
    (5)宴席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1996和1997年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9)审议1998年配股预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于1998年4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5.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登记,法人股东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1998年4月20-23日上午8:45前办公时间.
    (3)登记地点:厦门市蜂巢山路3号四楼公司证券部
    6.其他事项: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592-2095524 证券部 传真:0592-2086982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