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警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票(ST海洋,0658)最近三个交易日连续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5.2和第7.5.3条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特作如下公告: 一、本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补充公告已按要求分别于2001年8月15日和9月14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二、有关大股东变更及资产重组的情况,详见2001年4月27日、8月15日和9月14日公告, 目前有关工作进展正常。 此外,本公司没有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判断,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