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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海 洋:风险提示性公告2002-01-10  

						    公司股票最近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

    公司于2002年1月10日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就原告厦门市闽客隆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本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纠
纷一案作出如下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1999年12月6日签订的房屋租
赁合同以及补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