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近期涉及的 重大诉讼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原告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起诉本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厦门 兴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于2002年4月19日接到福建省福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榕经初字第068号民事裁定书,该院就原告提出的财产保 全申请裁定如下: 冻结本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厦门兴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存 款或查封、扣押上述三个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至人民币20860000元。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