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近期涉及的 重大诉讼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原告厦门远洋渔业公司起诉被告厦门海洋集团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返 还代垫款一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2月26日追加本公司为此案的被执行 人。由于两家被执行人至今均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厦门市中级 人民法院又于近日以 (2001)思执字第62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厦门海洋集团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存款 2861675.13元。 2、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厦门海洋集团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等值的财产。 二、本公司近日接到厦门海事法院(2002)厦海法执申字第066号执行通知书, 法院责令本公司在2002年4月28日前履行(2000)厦海法商初字第062号民事调解书 所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