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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夏智慧: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1-01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9-07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杭州市

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杨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

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