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1-01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9-07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杭州市
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杨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
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